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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騎大型重機的時候 , 可以為了安全而兩段轉嗎 ?

騎重機不就是為了圖方便嗎?
免待轉又直上高架和快速道路
不用在平面跟三寶們爭個你死我活
至少我是這樣才牽紅牌的
靠左側車道減速後方車輛逼近而覺得可怕危險
這點我覺得是你多慮了
只要你方向燈打出來足以讓後方車輛辦視
基本上不會有人主動撞你的
當然如果你今天遇到後方是酒駕或是低頭族那就真的無解了
還有待轉也是要減速靠右側行駛
難道右側的直行車輛不會因為你減速而逼近你嗎?
一樣會嘛~
剩至右轉車輛因視線死角被A柱擋到而直接擦撞待轉的機車
這都是很常見的事
如果真的愛騎車那就放寬心吧
多注意四週動向和警視後方車輛你的動態
還是覺得不安全的話那只好勸你開車了
我覺得不強迫二段式左轉 但不取消待轉區應該不錯?
我騎100cc 但跟著左轉車道排隊  會危險嗎 ?
文字遊戲不好玩= =
兩段式左轉是針對路權設立的
普通重機大型重機路權完全不同沒啥好在文字上作解釋的
但是~我真的看過大重在待轉我騎大型重機的時候 , 可以為了安全而兩段轉嗎 ?8887
我有時候也會兩段~來不及切內側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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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繼續往前騎 , 進入到內側 , 下個路口再迴轉回來 .  發表於 2013-11-26 08:54
55#
kent0955 2013-11-25 22:39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kent0955 於 2013-11-25 22:42 編輯

事實上這種問題沒什麼意義

版主真的有大型重機駕照跟大型重型機車嗎?

都有的話,你騎一年自然就不會想問這種問題了

結論就是,大型重機不能兩段式左轉,你兩段了,就有理由可以捅暴你,但是事實上你還是有很大的機會不會被捅,因為這東西比你在停

紅燈時使用手機還要小,大家並不會去注意,為什麼這麼說呢?之前等紅綠燈有個女警騎速克達巡邏車未執勤使用手機,她也是活的好

好的

好你又說同樣是機車,為什麼紅黃要直接轉,白色卻要兩段,這單純是台灣好幾十年前的錯誤觀念(聽說是30年以上),根本就改不過來

你想想現在又說大家不用兩段了,一堆阿貓阿狗阿公阿婆,直接從右側剪線左轉,我開車都想自殺了.........

要取消兩段式左轉就必須要取消禁行機車道,但是全台灣有不少比例的道路昰汽機車分道,用安全島的方式,那些東西不就變成白搞?

旁觀者輕,想一想你是總統你要怎麼處理這種問題,當然這種問題也輪不到總統去想
順便讓你看看所謂阿貓阿狗的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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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轎車撞,可能還會活著。如果是大型砂石車、貨車直接吃掉了@3@  發表於 2013-11-26 21:13
我只能說這影片左轉方法是十幾年前的錯誤法,通常在鄉下居多。(他習慣了@@)另外我發現有獅子在副駕駛座還綁安全帶。這.......@口@  發表於 2013-11-26 21:11
你的思考是落伍的 , 想辦法跟上時代吧 ~  發表於 2013-11-26 08:55
小海 發表於 2013-11-25 20:40 我騎大型重機的時候 , 可以為了安全而兩段轉嗎 ?7780
請問汽車的排氣量有什麼差?排氣量低於多少不能上高速公路?
還是說直接左轉危險?
再怎樣你還是看不懂矛盾 ...

我指的是差一點點還是差、政府沒得跟你含扣、不會因為差一點點就被歸為以上類或以下類
怕的話 先右轉彎 再左轉進巷子

繞一圈出來後就成直行向你要左轉的方向了我騎大型重機的時候 , 可以為了安全而兩段轉嗎 ?6627

我要考大型重機了

騎什麼車 就照法規走吧


你這樣一問 一般白牌會反問:那為何我不能直接跟著左轉車道的車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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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問啊 ~ 我們就是在訴求路權的變更啊 .  發表於 2013-11-26 08:56
是想在禁止左轉路段的時候用待轉吧 ....
忠孝東西路很常看到 .... 也看過汽車兩段式左轉 ....
kevin.7888 發表於 2013-11-25 14:45 我騎大型重機的時候 , 可以為了安全而兩段轉嗎 ?8850
大型重機被擬制成汽車,為何不能上高速公路?標準在哪?

被擬制成汽車是因為有跟汽車一樣性能,加速及極 ...


其實基本認同您的作法,不過有幾點提供給您參考.....
1.法規沒規定是事實,但爭取路權的法理和依據卻也是不容掩蓋;
2.機車肉包鐵,但肇事時的影響範圍多半是自己(死自己),而汽車是鐵包肉,但肇事時往往禍及無辜(死別人),事實上當初開放快速道路給重機前,四輪用路者的反對理由和現在反對上高速公路的理由是一樣的,但事實告訴我們,並沒有明顯提高肇事比例,而快速道路上行駛重機,我認為更能讓四輪駕駛更加善盡注意義務,同時保護二輪和四輪的安全,不是嗎?
3.以加速性來說,重機快於四輪(隨便一個紅牌重機的0-100就輕易破6、7秒),制動力來說,重機的煞停距離也比汽車短,但以重力加速度而言,汽車就遠比機車危險,再論及肇事影響,那汽車更比機車影響大,每年被汽車撞死的無辜人常有所聞(常常造成兩造家庭破碎),卻極少聽聞被機車撞死(大多是死自己)。
4.今晚騎機車外出購物,回程時就目睹汽車右轉卻擦撞要直行去待轉區的機車(擦撞地點在橫向道路的快車道口),所幸僅是小擦撞也沒造成事故,以我在後方來看,汽車右轉根本就是直接打算讓機車都讓他所以硬轉,而機車速度並沒有很快(綠燈剛起步沒多久),而我自己也在另一路口差點撞到要往右邊待轉區的機車(我和對方都是在慢車道,也是綠燈剛起步沒多久,速度大約30左右),說真的,最危險的車道真的是在慢車道而非大家認為的快車道!

其實以台灣用路特性來看,汽車駕駛者往往有時也會用機車來代步,但詭異的是...汽車鑽車縫似乎被是為理所當然,甚至下班時間鑽入慢車道的機車陣中搶位子也被視為合理,而機車或重機鑽車縫就被指責為亂源,這種邏輯實在不可取,以上提供給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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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在中部還是北部鬧區,會有遊覽車想右轉,卻一堆待轉車而卡在轉彎處,等待機車群讓他!!  發表於 2013-11-26 21:20
沒辦法有人心態就是自己方便才是方便

法規就是這樣定  就只是規則

有規範就已經有模糊地帶可鑽了 若不規範 那又有何執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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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規定得不好 , 有缺失要改呢 ?  發表於 2013-11-26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