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ryurex 於 2013-5-24 22:50 編輯
台灣的法規應該不允許機車加裝後霧燈
行駛中遇到"突發狀況",及時使用雙閃黃燈警示來警告後方來車100%比開後霧燈來還有用
不是所有汽車都強制配備後霧燈,更何況是機車,至少國產機車我還沒看過有配後霧燈的機車;你說沒有後霧燈的車要怎麼辦,難道有霧是不是如你說必須停妥車後才能閃警示燈,然後等霧散掉再開嗎? 不要自欺欺人了。
更何況我的訴求是行駛中遇到"突發狀況"要能安全快速的使用雙閃燈來警告後方來車,不是遇到了狀況左手放開握把,視線轉移到按鈕來按按鈕。
你說:p.s 上帝真的很保佑我,沒有讓我在天候不良的道路上遇到樓主
我究竟何時說我是要用在天候不良的時候,你是眼花了嗎?
我這樣改按鈕位置真的和你說的甚麼狀況下使用、如何正確使用並無關連,還扯出後霧燈!? 你已經先預設立場別人使用警示燈的方式一定是錯誤的(你的觀念是車速大於0就不能使用警示燈),而且一定會在使用警示燈狀況下變換車道,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