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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山嗎? 不是只有騎車或開車才要守規

本文章最後由 yongx13 於 2012-6-20 08:40 編輯

台灣欠缺的是教育。考照背那一本的功用,還比不上觀看一段錯誤駕駛肇事的影片。

日本不止路鋪得好,國民對交通的觀念也根深蒂固(教育&罰則都有)。台灣像屁一樣,教育沒在做,罰不罰看警察,歷屆交通部長都無能的跟什麼一樣。

這主辦自行車協會同樣沒盡到教育責任,沒三角錐沒隨隊管制員,放牛吃草叫辦活動,有夠爛。
那些腳踏車可能比我的小125還貴
看到這些好也人.我會笑著搖頭閃遠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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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6-20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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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6-20 10:32
43#
g9g921 2012-6-20 09:09 只看這個作者
看起來都很危險,車與車爭道,不要出事情就好了!
街車好靈活~閃來閃去滿危險的跑山嗎?  不是只有騎車或開車才要守規4195        


45#
ch7116 2012-6-20 09:27 只看這個作者
看到影片後,重機的定位到底屬於哪一種?可以享受汽車般的停車位,機車的狹縫中求生存???看起來隨意變換車道,這位影片製作人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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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呢 你想表達什麼  發表於 2012-6-20 11:02
視線夠遠~能超當然超阿跑山嗎?  不是只有騎車或開車才要守規5753

不然真的要陪他們慢慢龜!?跑山嗎?  不是只有騎車或開車才要守規6157

真的那麼高道德喔~真是受不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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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6-20 11:35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樂之者。」
事出必有因,腳踏車如果都乖乖靠邊騎不併排,其他用路人何必騎到雙黃線甚至是逆向行駛 ??

並排就算了,自以為有申請活動使用路權就越騎越中間,這又不是比賽活動,是沒有封路的,沒封路的情況下就會有非單車活動的用路人,所以影片中騎單車的人是抱持著我有路權我最大的心態嗎 ??

單車並排情況壓喇叭卻不理,也不恢復成靠邊行駛,雖然其他用路人有逆向的違規,但仔細想想,到底是因為什麼原因違規...

台灣人就是這樣,一堆大頭症,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都已經無法分辨了,是我遇到這種嚴重並排的單車也會很火大。

不管是駕駛什麼交通工具,在路上不能以正常速度行駛,尤其是被併排車或是車禍擋住,都一定很嘔。

交通工具是無辜的,腦殘的是使用者。
壓的低不代表騎很快,騎很快卻一定要壓的低。

為什麼要改 ?? 因為原廠不夠用阿 !!
48#
MotoG4 2012-6-20 10:03 只看這個作者
總是有人 就會針對 影片中的騎士違規

不是說影片中的騎士這樣沒有錯

但是請就事論事~腳踏車騎士就沒錯嗎?

今天很簡單 把影片截圖 放一個乖乖的在車道內 然後被腳踏車擋住的圖

是不是又會有人要說"你不會直接走對向超車就好啦?"

沒有心討論的 就按上一頁吧~就算腳踏車沒牌不用抽稅

一樣可以用行人 當基準 我可不記得 行人可以闖紅燈

而且不管他們是否有申請~只要沒有封路

我不覺得他們的保母車 可以這樣一直都在對向

上一屆就遇過了 閃燈+喇叭 他一樣不會回去

騎上 Honda Hornet 250 享受夢想的力量!

The Power of Dreams!
Formula 1 Sound!

你有夢想嗎?預測未來最佳的方法就是創造它! JUST DO IT!

博士是什麼?可以吃嗎?! NO. 533 ( 2007-1-18 )~2011.02.20 13:16:25 漫長的4年多~
49#
sz 2012-6-20 10:10 只看這個作者
不管怎麼說,並排騎車是不對,
但腳踏車畢竟不若汽機車,油門一加就衝,
它要人踩,體力相當的情況下,超車時間&
距離就會拖長,產生的並排行駛無法避免,
不然一輛接一輛的騎還有何勝負可言?
當然,RV式的並排就太 OVER 了

每個人價值觀不同吧,因時因地制宜
的方式也顯然會有所不同,像影片中,
腳踏車固然不對,面對擁擠的車流
(有腳踏車,有汽車,有機車),似乎在
第一時間不假思索、不觀察情況
就直接往左切進行逆向超車動作的人,
沒有立場評判他人的過失(至少他們沒逆向),
這是我的認定

以我的處理方式:先跟在後面等適當的
超車時機,等一陣子都沒有,再找從左側
超車的時機進行超車,是的,到頭來我仍是
違規,但我認為比起不假思索的違規,
我比較出於無奈,而不是像在拚命,
拼贏了你跑得快,拼輸了大家同歸於盡

也許我老了,騎車上路自我防衛性比較高,
越是塞的路段我會騎越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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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相同啊!!!  發表於 2012-6-2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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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6-20 12:56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 第一項,慢車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側路邊行駛,得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相信活動並非影響交通行車動線與其他用路人之權益與安全之理由;另外,對於(若重機車主被開單)之行為,被開單之當事人得至相關主管機關聲請異議,說明違規行為之始末,得以免除其紅單喔!

慢車駕駛人影響行車動線及其他用路人之權益與安全,還有種在此叫囂,這和蘆洲莊正義有啥兩樣?
你看到的只是表象,我還很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