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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的行為必須絕對廢除☠

来源: mylv520 2012-1-24 22:38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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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官員的禁摩行為
一、憲法規定:國家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不禁止高消費大排量的小車,反而禁止油耗低的摩托車,與憲法精神相違背。

二、【憲法第三十三條】 : 凡具有國籍的人都是公民。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富人或者是有權利的機構才能使用小車,絕大多數的廣大人民群眾不能使用小車。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的修建,用的是大多數老百姓的納稅的錢修建的,或者是用國家的收入修建的,禁摩。使廣大人民群眾不能使用這些道路,違背了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正)第六十七條規定: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鬥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裏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並沒有規定摩托車不能進入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我們的摩托車速度基本都能超過70,因此各地的禁摩規定毫無法律依據。

四、民法通則>第七十三條規定:國家財產屬於全民所有。國家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私分、截留、破壞。
地方政府作出城市道路或者高速公路“禁摩”,變相地實施了“侵占、私分”道路交通這個國家財產,直接讓小部分人擁有小車大車等交通工具的那部分人也客觀地參與了“侵占、私分”屬於全民所有的道路交通這個國家財產。這既是管理道路交通的無能之舉,也是執法犯法的行為。

以上相關的法律規定,可以作為摩托車友向當地政府請願的法律依據。
建議各地摩友,依據憲法和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通過合法的途徑,爭取到摩友的應有權利。

為什麼會“禁摩”?到底合理不合理,“禁摩”歷程是北京從1985年開始的,後來者接踵而至,目前已經有148個城市加盟,禁限封殺沒商量,使整個行業膽戰心驚,岌岌可危。在文明、民主、有序的名義下禁摩何時休?引起了民眾的質疑和關註。   

“禁摩”與國法民權
作為與“禁摩令”關系密 切的普通公民,自己駕駛摩托車上路行駛到底違反了哪條法律?令人困惑;而“禁摩令”又是根據哪條法律?有無合法依據?令人費解。

1-按現行《道路交通管理法》的規定,摩托車是有權掛牌照上路行駛的,而不給摩托車上牌照則明顯違反了該法的相關規定。國家對機動車輛實行登記制度,只要車輛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準予登記的各項條件,有關部門就應依法為之辦理登記手續。法律為最高準則,權威性是最高的,地方性法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不能相違背,否則無效。車管部門如果不給摩托車發牌照,那就是行政不作為,是胡亂作為,是違法行為。交管部門如果處罰上路的摩托車,那是濫用權力,同樣也是違法行為。

如果把一個本來違法的決定,再送入聽證程序,更是錯上加錯。但是,聽證程序,可能把決定的“違法性”給洗掉,仿佛一下子就名正言順了,好象經過聽證的事應該沒有問題。執行者執行決定的時候更會理直氣壯地以經過聽證為由壓倒一切疑問。聽證就象一塊遮羞布,成了一種偽程序。令人遺憾的是,我們至今還沒有出臺《行政程序法》。程序正義是實質正義實現的保障,只有具體的規定,但沒有完善的程序,具體規定實行起來難免會大打折扣,甚至落空。尤其當聽證發展成一種運動的時候,各種聽證會魚龍混雜,掛羊頭賣狗肉的事自然會有的。   

2-從頒布的所有政策法規看,也從未有禁摩的任何規定。城市禁摩已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行政許可法》,嚴重侵害了大陸摩托車產業的生存權和發展權。《行政許可法》給有關管理部門提出的最嚴峻挑戰,就是它必須徹底放棄一禁了之的做法。

禁摩僅僅是《行政許可法》給地方有關管理部門帶來的無數麻煩的冰山一角。目前並沒有一個嚴格的驗收程序,用更加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規的方式去分配城市資源,協調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的矛盾沖突,保障每一個公民在國家法律框架下的生活生存空間。

3-《憲法》要增添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的內容,而禁摩這樣的做法,似有變相剝奪公民私有財產的嫌疑。文明理性有它固有的精神品質。行政行為應該如何管理,應該如何受到法律監督?假如每一個人都失去了個體的尊嚴和選擇,那麼任何一種制度都可能成為群體性暴虐的借口。然而,抱著法不責眾的心理,盡管正當性遭遇質疑,禁摩還遠遠沒有成為過去式。

4-有關管理部門應該出臺相關交通法規管理協調引導,而不是限制交通工具。摩托車的行駛安全問題,並不是摩托汽車本身造成的,而是駕駛人員、路況等多種因素造成的,難道我們能因為刀能傷人就限制或禁止生產刀具嗎?這種禁摩行為無疑是因噎廢食。

5-“禁摩令”專門針對著特定的公民使用群體,是具有對公民劃分等級之實質的差別性行政法規,從根本上違背了普遍性、公平性、公正性這一基本法治精神。用聖奧古斯丁的話來說,“就等於無法無天。”按官場的潛規則而不是有關法規行事,其力量是巨大的,遠遠重於法律,沒有想到廣大民眾利益,以及他們應享有的“知情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能忽視人們的客觀需求,不能僅僅靠行政權威,用強制命令來規定人們只能這樣不能那樣。“群眾利益無小事”的指示時刻提醒公仆們∶在制度設計時,應體恤人性,顧慮現實,恪守客觀。

6-現代社會有許多相互沖突的利益要調節,符合法治精神的行政意誌不能是由什麼部門“批發”給社會的,它們的產生應是一個復雜的復合過程,其間,各種力量和利益的搏弈、平衡和妥協是很重要的。撇開了必要的搏弈、平衡和妥協過程所產生的命令,很難避免由一部分人強加於另一部分人的性質。的確,公共利益這頂帽子很大,扣在什麼地方都合適。但公共利益是總則裏的原則性規定,一般情況下不具體運用的。社會當然需要有關管理部門通過有效管理來提供良好的秩序和必要的穩定,但秩序也好穩定也罷,都只有在以保障公民權利為目的時才具有價值,如果把它們上升為目的,是本末倒置;把管理上升為目的,更是本末倒置。不幸,這正是“禁摩令”的軟肋。即使不提隱於其間的部門利益,往好裏說是只圖管理方便,只註重虛偽的城市形象,而公民的個人權利就在這管理的方便和所謂城市形象被目的化中淡出了。   
“禁摩”與國情民生

7-摩托車已經不是簡單的代步工具。上下班用的是摩托車,載人用的是摩托車,往居民家裏送大桶水、液化氣瓶、報刊用的是摩托車,家政服務公司走街串戶用的還是摩托車……如今“奶酪”被動了之後,自然會影響到現有的生活條件、生活方式等。不知“深入學習並深刻領會了三個代表”的一些有關管理部門是否為那些買不起私家車、打不起出租車、不能用摩托車(助力車)、上班又很遠又要接送孩子的小老百姓想過?

8-用“三個代表”衡量一項政策是否很有必要,看這項政策是否代表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看是否有利於生產力的發展,是否有利於先進文化的發展。廣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最新的調查表明∶超過八成摩托車主認為摩托車必不可少或比較重要,普遍認為禁摩對工作和生活影響很大或影響較大,其中,“謀生類”車主的反映更加強烈。最近,海口禁摩遭遇強力抵抗,“禁摩令”舉步維艱,因為一批批沒有更多生產技能的勞動力在靠摩的謀生。有報告說國內摩托車的保有量為6000萬輛,約有六分之一的摩托車擁有者因禁摩限摩而放棄使用摩托車,給摩托車擁有者帶來的直接損失為500億元。

9-政府曾經把居民擁有摩托車當作經濟發展的成就,摩托車在地方曾經是財富和體面的象征,但它現在怎麼一下子“變質”成了一種既充滿了危險又容易帶來汙染的東西?一旦交通出問題,為何沒有拿占用道路資源最多的群體開刀,而總拿相對弱勢的民間利益開刀?相關管理部門葫蘆裏到底賣的什麼藥?有專家認為,各地有關管理部門對車輛“禁止”與“限制”,其背後體現的是有關管理部門的資源分配原則,禁摩事實上就是嫌貧愛富的表現∶當普通大眾還買不起機動車時,交通矛盾是自行車、貨車與轎車爭道,就對自行車、貨車實施交通管制;當大多數買得起摩托車的時候,有關管理部門就及時禁止摩托車上牌;禁單(車)、禁摩讓出來的馬路,享受的卻是堂而皇之的小轎車。“應禁官車才對!當官的天天有轎車坐,百姓買個摩托車都不能騎,有些不許百姓點燈的味道。”有人如是說。

10-長期以來一些地方有關管理部門進行決策時,動不動就拋出“大思路”、“大手筆”、“大動作”、“大投入”,要是涉及到“大部分群眾的利益”時,更是理直氣壯地大行其道,哪怕為此要犧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也成了理所當然,在所不惜。“禁摩令”出臺,那些利益受損的車主絕對數量並不小,把這些小小的損失加在一起就變得巨大了。而且,為什麼一個城市會擁有數量驚人的摩托,到了影響整個城市交通正常運轉的地步?看樣子這些車不會平空從地裏一下子冒出來,在摩托尚未普及的早期,未必沒有有關管理部門政策的引導和鼓勵。  

11-為了一個更大的公眾利益,一部分的利益就可以想當然地被犧牲掉。即使非要犧牲他們的利益,有關管理部門可不可以考慮一定的補償,畢竟擁有摩托車不等於犯錯誤,摩托車主沒有理由要為有關管理部門多變的舉措付出代價,進行買單。

特權主義的體現,是不允許弱勢(工薪)階層擁有自己的坐騎;有特權的地方,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場。一個沒有相應機制監督的社會,幹好事也要幹砸的。禁摩就是如此。   
“禁摩”與社會經濟
禁摩的城市已多到如此程度,應當說已經覆蓋了大陸幾乎所有的大中城市,越演越烈,大有全國城市來圍剿之勢,這已經不是某個地方、某個城市、某個區域的局部行為,而是一種“國策”了。

12-大陸目前已成為名副其實的摩托車生產大國。據統計大陸摩托車年生產能力達到2500萬輛,去年出口創匯10億美元,今年產銷量有望突破1700萬輛。摩托車行業的產值已占國民生產總值的1.5%。面對著這樣一個市場規模巨大的產業,發展卻受到了社會環境和有關政策的制約,造成400多萬輛摩托車產能的放空。這對大陸的社會經濟發展將產生什麼影響?

第一,城市禁限摩,嚴重限制了農村與城市的交流,打亂了城市的生活節奏,客觀上對大陸城市化現代化建設,乃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都有一定程度的不利影響。

第二,禁摩對於摩托車行業的打擊是致命的,使本來就很不景氣中國摩托車行業雪上加霜,產生毀滅性的影響,落入了恐怖的深淵。目前中國摩托車產業年產量已連續多年居世界第一,年產值達600多億元,就業面達1000萬人。禁摩是造成摩托車行業效益連年下滑,甚至全行業虧損的主因,每年抑制400多萬輛銷量,抑制的銷售額約為300億元,嚴重制約了消費能力和企業再生產的能力。另外,當所有企業都踏入農村市場之後,最明顯的特征就是價格戰興起了,因為農村居民對產品的性能和技術含量並不太感興趣,但對價格最敏感。很多組裝車在農村市場如魚得水,大行其道,“劣車驅逐良車”,大型正規軍們叫苦不疊。這種低附加值的價格戰方式的競爭除了拉低行業整體水平外,還引發另一個問題□□不重視知識產權。

第三,禁摩之後我們的交通照樣擁擠,我們的就業也更擁擠了。市場環境的進一步惡化,也必將導致從業人員的生存危機乃及相關產業的產業危機,將影響到幾百萬人的就業、國民經濟的增長、我國工業領域整體的技術創新和進步。如果全面禁摩,將對渝浙粵蘇魯等省的摩托車生產企業帶來嚴重影響,不僅給這些地區的經濟發展帶來不利影響,而且使從業人員面臨失業的窘境,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禁摩令”也波及全國各地的摩托車經銷商,就拿重慶為例,重慶摩托車產業占整個支柱產業的半壁江山,禁摩將給重慶的摩托車行業甚至整個社會經濟、就業等帶來不小的動蕩。

第四,“禁摩”對相關產業鏈影響巨大。摩托車工業在一定程度上帶動了鋼鐵、塑料、電子、化工、油品等行業發展。

第五,國外的摩托車生產企業有的已達上百年歷史,仍然具有活力,我國摩托車工業絕不是夕陽工業,而是一個具有巨大國內外市場的正在發展成熟的產業,今年上半年已經完成產量850萬輛,出口154萬輛,創匯6億多美元。   
“禁摩”與有關管理部門誠信

人無信不立,國無信不強。誠信乃理政之本。城市管理任何一項規章的頒行,都必須慎之又慎,因為這其中涉及公眾的利益,毫無疑問,無論慎重程度還是決策水平,有關管理部門信用貫穿始終。摩托車在城裏行駛的負面作用並不是因為數量多了才發現的。當時買車掛牌是有關管理部門同意的,不少人花了一萬多元,才把各種手續辦齊,各種稅費繳清,有關管理部門有關部門在照章收取了上牌費等費用,年檢也一直在進行,現在又要強制不讓上路,車不能騎了,憑什麼現在說禁就禁?經有關管理部門批準立項,耗巨資新建的大型摩托車城剛剛落成,卻無法經營摩托車了,豈一聲嘆息了得?丁是丁,卯是卯,有關管理部門更不能今天是風,明天就是雨。  

不管哪一級有關管理部門推行一項新政策,都要經過充分的調研和論證,尤其要註重效應問題。“拍腦袋”決策已遠遠不適應一個透明、高效的有關管理部門,否則,有關管理部門信用也將打折。從實踐來看,有關管理部門信用的建立與勤政務實的作風關聯度很高,信用缺失也表現為有關管理部門效率缺失。有關管理部門是為社會公眾服務的,這種服務主要體現在其對於社會的管理之中。有關管理部門在行使管理職能的時候,一定要從實際情況出發,而不是脫離實際;如果從政治的角度詮釋,這些不考慮公眾,只考慮管理者本身利益的做法,與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要求是背道而馳、南轅北轍的。

新一屆國家有關管理部門大力倡導“親民、愛民”、“以人為本”、“人文關懷”。紅頭文件要想真正走進民間,除了形式的親民外,還得在其出臺和執行中的親民上下大功夫。畢竟,內容的親民比形式的親民更重要。溫家寶總理在有關管理部門工作報告中,要求進一步完善公共參與、專家論證和有關管理部門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保證決策的科學性和正確性。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是建立在社會民眾的知情、參與、廣泛發動的基礎上的。決策越透明,參與者越眾,決策越有可行性。這也是在最大限度內減少政策執行過程中遭遇阻力的有效方式。

如果在執政的層次上還沒有提高到對人的關愛,還沒有擴及到對弱者的包容,我們的執政水平就有待提高。涉及到群眾利益的,應該讓群眾知道,應該讓群眾參與。只有讓群眾充分了解政策,才會調動大家的積極性,工作才會減少阻力。車輛管理部門既要保護坐在公車上的人的利益,也要保護坐在摩托車上的人和所有行路人的利益。如果交通上出了問題,就一味地瞄著摩托車來開刀,厚此薄彼,有關管理部門的公信力顯然將受到影響。提供一個優良的、能最大限度保證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的“軟環境”,這應該是有關管理部門的首要職責,而不是一禁了之,大動幹戈;出爾反爾,朝令夕改。有關管理部門部門每制定一項規定,必須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據,必須讓市民覺得合情合理,這樣才容易得到執行,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民間才不會有怨言。

任何規範都不能犧牲發展。任何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衡量得失,權衡利弊,斟酌損益,規範中完善,完善中解決,循序漸進,這才符合歷史辯證唯物主義。在利與弊的公平秤上,在前行還是禁行紅綠燈閃爍的十字路口,有人認為,交管部門當然希望路上的車越少越好,這樣容易管理,它的規章會帶有顯明的部門利益色彩,由他們來當“娘舅”,決定摩托車的取舍顯然是不恰當的。   

“禁摩”與城市管理
交通的擁擠真的是摩托車帶來的嗎?不一定,相反摩托車是緩解交通擁擠比較有效的工具,是疏導城市交通最好的工具。全世界的交通警察都裝備摩托車,很難想象開著汽車的交通警察如何去疏導交通。  

一、摩托車堵還是汽車堵?摩托車的體積僅僅是一部“桑塔納”的1□5或者是1□6,按照速度與占有道路面積之比來比較,摩托車是機動車中占用道路最少的交通工具。摩托車占用道路□停車場□面積與自行車相差無幾,而速度卻比自行車快4倍~10倍,能將道路擁堵歸罪與摩托車嗎?

二、是“堵”城還是疏城?禁摩之後,我們的交通更加擁擠不堪。僅僅半年的時間,廣州交通的擁堵情況大有蓋過北京的勢頭。廣州的街頭再難見飛馳的摩托車,更龐大的轎車把公路都擠爆了。當北京和上海的交通擁堵成為“地球人都知道”的既成事實後,廣州因為“禁摩令”的實施開始劃歸到擁堵城市中。於是,一道新的風景線呈現出來,現在在廣州,有車比沒車更不方便,車比人慢,這已經是見怪不怪的事實。廣州成了繼北京、上海之後的又一大“堵”城。北京很早就限制摩托車發展,但是在上下班的高峰期間,寬闊的馬路照樣擁堵不堪。允許自由的購買汽車,卻不允許市民去購買更加經濟、更加快捷、更加方便的摩托車,而理由卻是預防道路擁堵,真是匪夷所思。

造成交通擁擠的是機動車,為何要拿摩托車說事呢?說白了,開汽車的人,不是有權者,便是有錢者,管理他們,會比管理既無權又無錢的摩托車擁有者困難多了。雖然禁摩是隔靴搔癢,但管理者卻獲得了兩個好處∶一是轉移了大眾對交通擁堵的深層次思考與不滿,二是給大眾造成管理者們在“辛苦”工作,既輕松,又有“成績”(街上的摩托車少了),實際上交通擁堵狀況如故。令人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三、誰是交通事故的最大肇事者?據統計,我國汽車保有量約占全世界的2%,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占全世界的15%,多年高居世界第一。近年來,連續三年死亡人數超過10萬人。而從一個社會“能量有限”和“能量守衡”的角度看,在提高效率和社會“速度”的同時,“鼓勵節約,反對浪費”無疑應該成為任何社會的永恒主題。從這個意義上說,汽車無論是從購買、使用等多方面,都比摩托車奢侈得多。再者,道路違規又何止是摩托車,汽車、自行車、行人沒有違規的嗎?為什麼單單不能容下一個摩托車呢?這需要我們用一顆公平公正之心去面對這一切。

四、摩托車和汽車對環境造成的汙染誰更大?一部125cc摩托車的尾氣排放量,僅為一部桑塔納的1□7。而一部輕便摩托車的尾氣排放量,僅為一部桑塔納的1□9。一輛摩托車和一輛汽車相比,汙染算小的,為什麼不禁汽車卻禁摩托車?而摩托車是國家允許生產的,它的汙染屬於國家允許範圍內,而且,年檢也在把著這道關,在北京,摩托車已被要求達到歐洲Ⅱ號標準了。我們也應該看到我國的摩托車企業已在不斷的生產出滿足歐洲Ⅱ號環保標準甚至更高環保標準要求的摩托車。看來把環境汙染歸咎於摩托車,真是罰不當罪。如果摩托車要是會說話,它一定比竇蛾都冤。這種生產制造都符合法律要求,而不允許在特定地區銷售的現象,分明是一種行政幹預市場的行為。  

五、怎麼能以貌取車呢?由於摩托車較之轎車檔次低,外觀相對沒有汽車好看動人,有損城市形象,這是嫌貧愛富的歧視。檔次低、外觀不好看也成了禁摩的理由,那麼是否應該強令所有的長相不好的市民都要為了城市形象去整容,不整容就要禁止他們出門呢?

六、城市犯罪率怎能嫁禍到摩托車身上?有人說摩托車搶劫造成了犯罪率的上升,看~還有汽車搶銀行呢?城市犯罪率上升只能說明城市治安還未能跟上城市發展的要求,我們總不能因為有黑客或利用電腦進行犯罪,就禁止公民使用電腦吧。這只不過是違法犯罪分子把摩托車當作作案工具的緣故。眾所周知,壞蛋作案的可用工具多了,你禁得了幾許?打擊“兩搶”,是對“車”下藥還是對“人”下藥?摩托車主無非想圖個方便,但有關部門的“寧我負人”,無情地剝奪了人們生活中的某項權利。總之,禁摩只能說明治理者在管理上的簡單、粗暴、不負責任與高高在上。這種因噎廢食的方式,與真正的城市文明是風牛馬不相及的,是背道而馳的。   

“禁摩”與接軌國際
全球只有大陸的城市禁摩,香港和澳門或者是臺灣的城市人口密度非常大,地又非常的少,但是也沒有禁摩一說。如今什麼都流行與國際接軌,主張禁摩的人士把封殺摩托車也作為“接軌”的措施和標誌,是形象工程,是政績工程。瞧~大陸已沒有了摩托車,代之而起的是小轎車,領導多有面子。這是大陸特色的創舉,是嚴重脫離實際。

城市不僅僅是小車主的,更是廣大摩托車族的,是廣大人民的,為了城市形象就要把摩托車斬盡殺絕,這是不公平的,更不是尊重民意的.隨著社會的發展,摩托車已不再是黑煙直冒,遇情況剎不住,高油耗,車身“醜陋”的形象了。現在質量好外形美觀的摩托車越來越多,電噴,歐二排放,水冷,碟剎等等汽車上的技術都已經運用到摩托車上了。好車加上完善的法規,摩托車已成為當前最適合人們選擇的交通工具。可惜一紙禁摩令,使好車好法規被束之高閣。也使得市民在選擇符合自己需要的交通工具時,不得不把目光放到助力車上,這是不得已而為之呀。

全國各省禁摩限牌的城市
直轄市 :北京丶天津丶上海

廣東省: 廣州丶中山丶韶關丶珠海丶東莞丶汕頭丶深圳

遼寧省 :瀋陽丶丹東丶大連丶鐵嶺丶本溪丶鞍山

江蘇省 :南京丶蘇州丶無錫丶鎮江丶南通丶揚州丶鹽城丶淮安丶徐州丶泰州丶常熟丶張家港丶江陰

福建省 :福州丶泉州丶漳州丶龍巖丶廈門

浙江省 :杭州丶溫州丶寧波丶嘉興丶紹興

山東省 :煙臺丶青島丶濟南

河北省 :石家莊丶唐山丶張家口丶秦皇島

河南省 :鄭州丶新鄉丶南陽丶林州丶焦作丶安陽

黑龍江省 :哈爾濱

貴州省 :貴陽丶安順丶銅仁丶都均丶遵義

江西省 :南昌丶九江

湖南省 :長沙丶湘潭丶嶽陽丶張家界丶衡陽

雲南省 :昆明丶玉溪丶曲靖

海南省 :海口

廣西省 :南寧丶柳州丶桂林丶北海

湖北省 :武漢丶襄樊丶宜昌丶鐘祥

陜西省 :西安

山西省 :太原

內蒙古自冶區 :包頭丶伊盟東勝丶呼和浩

吉林省 :長春

寧夏省 :銀川

新疆省 :烏魯木齊

全國禁限摩托車上牌城市和時間
北京 :16年前全面禁止上牌

天津 :1994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上海 :限牌—不定期限量拍賣摩托車牌照

昆明 :1984年全面禁止上牌

玉溪 :1999年11月限牌,上牌另收購置稅15%

曲靖 :1999年11月限牌,上牌另收購置稅16%

海口 :1998年10月限牌

福州 :1999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廈門 :1999年3月全面禁止上路

廣西 :南寧1999年1月限牌

浙江 :杭州1997年初每年拍賣50個牌照

溫州 :1997年上半年限牌

寧波 :1999年上半年市區內禁牌

廣州 :1998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中山 :1999年11月包括郊縣全面禁止上牌

珠海 :1996年下半年全面禁止上牌

深圳 :十幾年前全面禁止上牌,但有兩個郊區除外

瀋陽 :全面禁止上牌

丹東 :全面禁止上牌

大連 :全面禁止上牌

嶽陽 :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張家界 :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衡陽 :1999年9月暫停整頓

宜昌 :1999年10月限牌,費用高,摩托車不準帶人

鐘祥 :1999年10月限牌,收取30%的城市增容費

南京 :1997年底只有玉河50系列可上牌(6000元)

揚州 :1998年下半年限牌,費用100~400元

徐州 :1999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南通 :1994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無錫 :1999年7月一市三縣(區)全面禁止上牌

蘇州 :1998年底一市三縣(區)全面禁止上牌

石家莊 :1999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唐山 :1996年3月全面禁止上牌

秦皇島 :1999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鄭州 :1997年上半年全面禁止上牌

新鄉 :1999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南陽 :1999年8月全面禁止上牌

林州 :1999年6月全面禁止上牌

焦作 :1999年6月全面禁止上牌

安陽 :1999年9月全面禁止上牌

煙臺 :1999年4月一市五區禁止上牌

濟南 :1999年4月全面禁止上牌

哈爾濱 :限牌附加費高達75%

[ 本文章最後由 mylv520 於 2012-2-8 01: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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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的多寡决定爱车的力量!
爱车新旧决定车主的用心!

網友回覆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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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也沒用

共產主義情況下就=早期專制的皇帝時期

帶頭的說啥就是啥,只是現在的沒那麼誇張就是了

台灣現在腦殘政府也快差不多了☞違法的行為必須絕對廢除☠9138
專職被電腦修理,閒暇愛拍妹,CS 15年的自走肉靶
不讓機車騎在禁行機車道上 但一堆腦殘汽車駕駛卻愛跟機車搶機車優先道或机車專用道...原本機車道是不必塞車的 就為了那一臺車塞了好幾台機車 好大一顆老鼠屎107.gif
升級只有兩個理由 需要跟虛榮
共產國家 連抗議都會出事了
我想這個你慢慢等吧.............

台灣禁行機車車道也都搞不定~~093.gif
這種類似情況在台灣也一樣多
政府一意孤行之下、再多學者再多百姓反應也只是空談
有極大選票壓力的台灣、都沒辦法得到很好的結果
反之在對岸的話、政府機關完全沒有這些壓力存在
所以除非政府自已發覺事態輕重、不然靠百姓的能力實在有限

當然...除非你家有錢有勢、例如家裡是大財團不然就是某高官的親人...
6#
wolf_99 2012-1-24 23:13 只看這個作者
去給你們領導說吧,在這裡說一大篇也沒用。
敝人認為要對岸的政府遵從民意應該可以說是不可能的事情
如同a7404855 車友說的一樣,帶頭的說啥就是啥

反觀台灣政府看待摩托車族群的方式
儘管本國的摩托車銷售比例已經高到某個程度去了
給我的感覺台灣政府處理的方式是變相的打壓、虐待二輪族
由路面品質跟交通規則方面的設計可見識到
這樣說有中肯嗎?☞違法的行為必須絕對廢除☠8597

[ 本文章最後由 magicman170 於 2012-1-24 23:16 編輯 ]
自己一個人的時候
我都會在家裡聽聽音樂、畫畫或是練練書法寫毛筆字,織毛線衣、彈彈古箏、學學插花....
偶而還會去大馬路上扶老太太過馬路,有時候一天還兩次呢!
不錯啊 兩邊的領導人 都是腦殘
想要改變喔 很難啦
看哪天國民兩黨不會當選在說
天天夜晚睡不著 該怎麼辦才好
白天起床起的早 下午卻無凍頭
日子過得很無聊 我手卻還沒好
公司來電催我快上班 你系勒催三小
等我們小老婆的哪位板有選上總統就有機會改變了084.gif

我承認我是來亂的(踹~)190.gif

回覆 9# somimi2004 的文章

這不是不可能  看看機車黨的票數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