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7-28 13:42 編輯
新聞為何要提? 媒體是自由業, 想提什麼就提什麼, 至於他們是否看的懂那我就不知道了!
國三甲雖然高掛梅花標誌, 但實務上管理屬於快速公路等級, 所以才會開放給550cc以上機器腳踏車行駛(目前)!
所以92-6規定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比照汽車, 原則上也應該可以行駛國3甲(但一卻以交通部公告為准, 我不是交通部長或課長)!
還有台北市內無快速公路(違規行駛3000元罰鍰), 全都屬於市區快速道路等級(違規行駛900元罰鍰)!
下星期院會三讀通過且行政院無異議就會請總統依法公告, 公告後3個內會開放(交通部次長親口答覆立法委員的)!
還有:樓上某位車友, 抱歉我不能公開回答您商業問題, 本站管理員會刪文並下警告(有被警告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