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svmaxrace 於 2007-12-5 17:38 發表 還好啦,台不台都無所謂 就算要把整組聖誕燈泡綁在身上騎也是個人自由 只要不要妨礙到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權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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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qeyqwey 於 2007-12-23 12:38 發表 暴閃燈要跑給警察追吧...上次在台北市忠孝橋下就有人開著那又開著警車警笛跑給真正的警察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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