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車雖然在案發場第一時間就先移動機車但是鑑定組還是可以以第一撞擊點的碎片來成立第一次碰撞地點,這只要和警方說明要求警方加一條破壞現場罪名
當場發生後有相機先拍或是手機事發現場&畫位置圖後再移動車輛,這事避免警察會開肇事阻礙交通的罰單要做的動作,當然如果樓主您想要幫去機車騎士做第三者目擊證人的話,你可以幫忙現場收集證據&車輛移動後主動向到場的警察報備
另外看看事發現場路口有沒有監視器可以要求取證這也是很重要的,這動作也能自保與這件車禍無關,只是個人路見不平的好市民
樓主有提到他要現場賠錢有可能是他的證件或是車輛有問題~不然現在的社會哪有願意承認過錯的人
不過換是我的話
我會主動做以上我剛剛敘述過程後把車子牽到附近機車行請估價,置於取女騎士的身上財物就沒辦法幫他插嘴
以上是我交通裁決所鑑識科朋友給我建議要做的動作
只要認為警察收證作不好自己做的越詳細,就是給警察越方便....這樣肇事者就不敢再那機機車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