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剛好ˊ最近勞基法不斷地更動, 想了解一下同全薪但薪資結構不同到底有什麼實質差異!
當然最基本還是有看到, 可能在加班費計算跟年終獎金計算方式上可能會有很大落差, 即便是全薪相同地狀況下。
又或許在勞保提撥6%的金額上有落差, 不曉得是否還有其他比較實質影響的差異呢?
如果是小弟我的話, 我打死都會選B公司 。(直覺反應)
歡迎大家來討論, 謝謝!
A | | B | | 底薪 | 22000 | 底薪 | 32400 | 膳食津貼 | 3000 | 膳食津貼 | 2600 | 全勤獎金 | 3000 | 全薪 | 35000 | 績效獎金 | 4000 | | | 職務獎金 | 3000 | | | 全薪 | 35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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