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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43條1項1款

来源: shin_meicho 2018-3-3 22:09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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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討論一下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43條1項1款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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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43條1項1款2912

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43條1項1款1070
本文最後由 shin_meicho 於 2018-3-4 00:26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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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43條1項1款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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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kick7377 : 這不是我朋友網路傳來的 警政署交通組安全科長蔡宗益解釋,只要眼睛直視前方,注意車前狀況,穩妥掌控車輛,就算...   發表於 2018-3-4 21:51
回覆 kick7377 : 這是重點,當你看見有人機車沒汽油用腳推去加油站罰12000元=合理嗎??那看見車禍就見死不救  發表於 2018-3-4 21:48
回覆 kick7377 : 如果是斷掌或領殘障手冊=認知問題  發表於 2018-3-4 21:45
、騎乘人專注程度、車速、是否僅靠路邊行駛等因素。  發表於 2018-3-4 19:32
法官認為,為維護重大公共利益,騎乘機車人只要單手騎乘機車,即已構成危險駕駛,自應依上開處罰規定裁罰,而非必顧慮現場人車狀況  發表於 2018-3-4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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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與成就,是給於準備好的人。

網友回覆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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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甚麼好討論的


本魯蛇現在是不想讓摩托車的統計數據太難看,所以很少檢舉摩托車

哪天等路權回來了,我通通都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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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內容 撰狀人是我幫別人免費申訴法院判決文 [attachimg]2324112[/attachimg] [attachimg]2324113[/attachimg] [attachimg]2324114[/attachimg] [attachimg]2324115[/attachimg] [attachimg]2324116[/att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3-3 23:23
遊覽車=龜孫子=龜兒子=移動路障
希望遊覽車在台灣本島可以永遠消失.
比奇堡 海綿腦
比奇堡 海綿腦
比奇堡 海綿腦
比奇堡 海綿腦
比奇堡 海綿腦

RE: 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43條1項1款


行政訴訟內容
撰狀人是我幫別人免費申訴
法院判決文


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43條1項1款4701

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43條1項1款9990

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43條1項1款3443

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43條1項1款995

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43條1項1款3113

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43條1項1款4559

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43條1項1款836






本文最後由 shin_meicho 於 2018-3-4 00:27 編輯

01.jpg (1.07 MB, 下載次數: 264)

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43條1項1款1241
希望與成就,是給於準備好的人。
我以前檢舉道路壓車過彎,有錄影+照片,居然回復沒有危險駕駛。
然後我安全帽沒扣就被抓未戴安全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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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影片我還在考慮是否貼上網 我還特別模擬道路行駛狀況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3-4 06:57
隨興兒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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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替與事實有出入申訴,一般如果屬實敗訴是需付300元訴訟費 聽當事人28歲小朋友描素當時情況,另一張單手騎車不違法網路傳,我傳給監理單位處理紅單朋友,他說可以申訴法條43條第1項1款與比例原則差很多。 一般員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3-4 07:37
沉沒是金已不是金科玉律
做人難、說話更難
金門人簽到處
空官 &  航校 簽到處
wmisszoo 發表於 2018-3-4 01:07
我以前檢舉道路壓車過彎,有錄影+照片,居然回復沒有危險駕駛。
然後我安全帽沒扣就被抓未戴安全帽....XD ...

有影片我還在考慮是否貼上網
我還特別模擬道路行駛狀況
希望與成就,是給於準備好的人。
qoospla 發表於 2018-3-4 01:29
隨興兒開了吧!!??

我是替與事實有出入申訴,一般如果屬實敗訴是需付300元訴訟費
聽當事人28歲小朋友描素當時情況,另一張單手騎車不違法網路傳,我傳給監理單位處理紅單朋友,他說可以申訴法條43條第1項1款與比例原則差很多。

一般員警開立43條第1項1款必須要有影片,我也研究一下當初立法針對法條43條第1項1款必須當場扣車及吊扣3個月=還必須重新領牌,另外還記3點,誰知道多少點須重新考照。

判決文裡面有說當初立法是針對未滿18歲或類似飆車或炫技,及危害到他人生命安全。

1.拿手機單手騎車罰1000
2.抱小孩罰300-600,(這條危險性高,可能考慮在前方小朋友睡著。)可以用腳撐著馬上用手煞車
3.拿雨閃與飲料沒罰則
4.握力不足或只剩單手騎殘障車
5.機車沒汽油用腳推車罰12000 =因為會照成他人危險



希望與成就,是給於準備好的人。
哪裡危險了?

警察姿意開罰早就不是什麼新鮮事了,冗員太多,沒有汰弱留強的機制,整天淨幹一些擾民的事只是剛剛好~
警察國家警察最大,不服氣你去跟法官講!奴民只有選票,非選舉期間請你乖乖的別搞事,沒事請你不要邊騎車邊摸口袋,體制內你是要不回公道的!乖哦~



本文最後由 xboy200 於 2018-3-4 15:45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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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當事者 如果我的家人我一定申訴 比例原則 1.拿手機單手騎車罰1000 2.抱小孩罰300-600,(這條危險性高,可能考慮在前方小朋友睡著。)可以用腳撐著馬上用手煞車 3.拿雨閃與飲料沒罰則 4.握力不足或只剩單手騎殘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3-7 07:56
認知上的問題 抽菸也算單手 當然是要正與反面有哪些認同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3-4 21:43
   
大陸地區機車可上國道!只要兩岸統一,台灣區國道路權自然也就開放了~
單手騎車不會有危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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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手考照領有駕照也是殘障車會有危險 那全省有多少握力不足去考照 手排汽車或貨車也是單手請問是否也開罰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3-4 21:57
愛因斯坦:「常識就是人到十八歲為止所累積的各種偏見。」(Common sense is the collection of prejudices acquired by age eighteen.)
xboy200 發表於 2018-3-4 15:41
哪裡危險了?

警察姿意開罰早就不是什麼新鮮事了,冗員太多,沒有汰弱留強的機制,整天淨幹一些擾民的事只 ...

認知上的問題
抽菸也算單手
當然是要正與反面有哪些認同
希望與成就,是給於準備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