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car<小七車觀點> 在2017年 9 月的時候曾報導有關汽車駕駛酒駕,強制險懲罰費將調漲71%,每次 3,600 元累加無上限的消息。
根據金管會公布,這項新制將自2018年 3 月 1 號起實施,其中強制汽車責任險「酒駕加費」費率,將自2017年的 2,100 元,提高至 3,600 元,調幅達 71.43%,且無理賠上限。
此次新制係自2018年3月1日開始實施,且計算基礎為「前一年度的酒駕紀錄」;這也表示酒駕紀錄將從2018年3月1日起向前回溯一年,民眾若有酒駕紀錄,自2018年3月後,續保強制車險時,將依 3,600 元乘以違規次數。
舉例來說,若民眾2017年酒駕10次,2018年強制車險酒駕加費將高達 3.6 萬元,希望藉由費率的提高,遏止民眾酒駕的行為發生,值得注意的是酒駕加費規定,目前僅限於規範汽車駕駛,機車騎士則不在此限。
根據保險局統計數據,自 2014 年 3月實施強制汽車險酒駕加費以來,累計到目前為止,酒駕加費以違規1次者為最多,約有7萬人之譜,另有10人在1年內違規酒駕高達4次,遭到加費4次處罰。保險局提醒,「酒駕加費」無次數上限,民眾最好不要以身試法。
本文最後由 蔡育庭 於 2018-3-6 15:1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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