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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買哪種安全帽?買這頂就對啦

這走路草進化的有點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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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olung 2017-11-28 23:19 只看這個作者
這樣賴皮不繳罰單,現有法令視乎拿他沒轍
13#
02933 2017-11-29 00:02 只看這個作者
只要有財產和收入都可以強制扣繳吧
阿伯騎身分證的

兩手一攤 沒皮條啦不知買哪種安全帽?買這頂就對啦9072
頭等人,有本事,沒脾氣; 二等人,有本事,有脾氣; 末等人,沒本事,大脾氣
15#
w6523489 2017-11-29 04:35 只看這個作者
防禦+1

魅力+10

隱藏+100
罰單不繳,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
三、罰鍰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如果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這也太悲情了),
可以鑽這個法律漏洞,
可惜沒有管收這種罰則,
歐里桑或許會去籌錢換自由。

(原條文: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本條例,經主管機關裁決書送達後逾三十日之
  不變期間未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或其訴訟經法
  院裁判確定,而不繳納罰鍰或不繳送汽車牌照、駕駛執照者,依下列規
  定處理之:
  一、經處分吊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由公路主管機關逕行註銷。
  二、經處分吊扣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按其吊扣期間加倍處分;仍不
      依限期繳送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吊銷其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
  三、罰鍰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於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前,十年內,汽車所有人、駕駛人因違反前項第
  三款修正前罰鍰不繳納,經易處吊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得於五年
  內繳清罰款後,申請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