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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每天幾乎發生的事就是不提高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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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he 2017-11-15 00:30 只看這個作者
酒駕三次
第三次撞死人
前二次法官真會判
22#
ROLEXER 2017-11-15 00:31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四輪無敵
23#
y9999 2017-11-15 00:43 只看這個作者
唉...每天幾乎發生的事就是不提高刑責4349
酒駕肇禍的顏女,已有三次酒駕紀錄,還想肇逃串供。(盧金足翻攝)

台中市今(14)日凌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自稱在金錢豹上班的顏姓酒女駕駛著賓士車,疑似闖紅燈撞死騎機車的烘培坊陳姓老闆。事發後,顏女竟肇事逃逸,警方循線逮捕送辦,台中地院認為她有再犯之虞裁定羈押。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顏女有再犯及逃亡之虞,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依因涉酒駕致人於死及肇事逃逸等罪,且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晚間裁定羈押,但未禁止接見通信。

烘培坊陳姓老闆本來只是要出門去買攪拌器,卻遭遇橫禍。顏女案發後,與車上兩名「乾弟弟」還肇逃串供,聲稱由「小胖」駕駛,人跑了丟下她們,但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車上就他們三人,顏女最後才坦承自己是駕駛。

顏女供稱,她已有2次酒駕前科,害怕第3次酒駕要入獄,才會與兩人串通是其他人開車。檢察官認為,顏女一再酒駕肇事,為防顏女再犯以及傳喚不到案,因此聲請羈押,台中地院晚間裁定羈押。

★中時電子報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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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gr 2017-11-15 01:39 只看這個作者
酒駕撞死人都可以輕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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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7235 2017-11-15 02:15 只看這個作者
鬼島不意外~
最重要就是有些立委不修重一點
因為怕得罪選民和業者
不過就算修很嚴重了
還是沒用
因為還有恐龍法官
沒直接影響"達官顯要"們,不會在意的
大概因工作關係認識某些有力人士。看來這次也是準備煮豬腳麵線!
映在眼鏡上的 你的指尖
奪走了我的視野
映在眼鏡上的 和你之間的距離
就是我的領土 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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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996 2017-11-15 03:02 只看這個作者
對於大官們喝酒也是每天會發生的事情,
怎麼可能打自己的臉呢
狗若低頭,必有緣由;不是吃屎,就是吃肉。
沒有很可以、但你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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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塵 2017-11-15 04:29 只看這個作者
何止是困難而以
根本是不可能
這牽動的是殺人罪的立法定義
啣花翦石奏竹笙
蟠龍銀瀑農自耕
陋室簡屋埋名戶
孑然如洗縛志伸

掬水映月撫琴箏
焚香吟賦歲漸增
閒風逸雲嫋嫋處
寫實尋真負平生
台灣需要的是以牙還牙的法律,別相信法官了,法官搞不好連紅綠燈顏色都分不清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