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報導,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延長案已經送交立法院財委會審議。
而財委會也火速在 10/30 初審通過此議案,將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延至 2021 年,更將電動機車新增至此適用範圍。
政府對於電動車提供免徵使用牌照稅的優惠已經行之有年,但眼見當初訂定條文時所設的 2018 年 1 月 5 日優惠期限近在眼前。
許多電動車車主擔心在恢復稅額課徵之後,每年要繳交最高達 11.7 萬元的牌照稅。
而由於電動車屬政府極力推動節能減碳產業之一,因此全案通過後電動汽車將可獲得延長免徵使用牌照稅四年、也增訂電動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至 2021 年底,並且修訂稅額表。
雖然政府無法從電動車輛獲取使用牌照稅稅收,但根據經濟部的稅式支出評估報告預估,如能延長電動車輛免稅措施 4 年,預估這四年能促使電動汽車掛牌數增加 5,795 輛,電動機車更可來到 171,000 輛。
同時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稅收預計也可藉此增加 45 億元,如扣除貨物稅、使用牌照稅的 37 億稅損,整體稅收仍可增加 8 億元;甚者如果能帶動相關零組件產業發展,整體產值更可增加 949 億元。
同時,初審條文也開放社福團體和機構的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上限。
未來專門載送身心障礙者、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者之社福團體與機構,經各地方政府同意後,所屬車輛皆免徵使用牌照稅,不受原條文三輛的限制。
本文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7-11-2 17:4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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