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人停車場(土地)發生碰撞時,警方仍須依法行政,只是無法比照道路事故來製作「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但警方仍應會到場採證記錄,之後受害車主可向警方申調相關紀錄當證據,並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調解或進行民事訴訟以解紛爭~~
在這種發生於私人停車場之事故,多數都透過調解或和解,可依民法侵權行為提告
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但是如有人員因車禍受傷的話,就有涉及刑法上之過失傷害的問題,被害人可依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向司法機關提起刑事告訴並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要以刑法毀損罪提告,應該不適用,因為毀損只罰故意犯,而不罰過失犯,除非有影片能證明肇事駕駛有明確表示就是故意要撞的,否則提告毀損,結果通常只有不起訴或無罪判決,所以民法侵權較為適用,只是民法訴訟曠日廢時,真要提告得有長期出庭的心理準備,雖然最後會拿的到賠償,但勞心勞力,所以能在調解委員會解決才是最快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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