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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逼車或是惡意超車發生事故,最重可以告對方甚麼

来源: 其他 abo44 2017-8-30 23:40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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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後由 abo44 於 2017-8-30 23:42 編輯

如題
小弟今天又遇到一台很*的4輪逼車
有4線  他跨雙黃線想要對我切入真的 我騎不是很快 但是差不多等於該路線的最高限速(或是略高)
因為車多 也有點小塞 我也不喜歡鑽車縫 所以騎稍微慢一點(對我而言)
如果是逼車或是惡意超車發生事故,最重可以告對方甚麼8327

因為對方是MVP車型 加速不快
我注意到他的時候 才到我的後輪
我給他2個很虛的萬轉 +一個中指(這行為不對 我也怕被告= =)
然後我就落跑了

如果這樣情形 我不讓他 他也真的A到我 或是撞上我
我最重可以告對方甚麼?
傷害罪跟毀損罪是一定有的 (這應該不是過失傷害)
謀殺罪 或是 殺人未遂 不知道告不告的成

那如果車子壞了 要用甚麼"名義"讓對方賠到最多
我記得叫 回復原廠狀態 甚麼的 (我忘記叫啥了)
只要有擦傷 撞到都要修理 修好修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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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7-8-31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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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kadama 2017-8-31 00:18 只看這個作者
半年前我也發生類似的情形  我拿行車紀錄檢舉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回覆是  檢舉在案 已逕行舉發(應該是成功吧?)

那個人紅包不知道收到沒如果是逼車或是惡意超車發生事故,最重可以告對方甚麼9305

ps 不建議國際手勢 站的住腳也是會被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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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自己通勤路程不短,又是在市中心 這種變換車道方式屢見不鮮 但每次用和你同樣的法條進行檢舉時(任意已迫近......) 承辦人每次都用影片看不出"惡意"逼車的理由,解釋為何不予舉發。 但奇怪的是 法條中明明提到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7-8-31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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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知錯了 常遇到這種人 火也上來了  發表於 2017-8-31 09:21
通通加進去就對了
如果沒有非常明顯的惡意衝撞行為的話,大多只是當作交通意外處理....
意外就是不管撞死幾個都是過失致死、幾萬塊就能交保的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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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鬼島阿  發表於 2017-8-31 09:21
4#
Rinpe 2017-8-31 06:41 只看這個作者
對方打死不承認,有辦法判重嗎?
路上從行人到多輪,水準都一樣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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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好像都是這樣喔 證據就在面前還是打死不承認  發表於 2017-8-31 09:22
如果是騎車的話,我不會跟對方硬幹。怎麼撞也都是騎車的輸。就先讓它切再超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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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下是多補一下油門 就跑了 通常我會按喇叭一下 如果他執意要過來我才會閃 畢竟我平常騎車速度不慢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7-8-31 09:24
就一個喜歡速度感的大叔囉
6#
abo44 2017-8-31 09:24 只看這個作者
l1222927 發表於 2017-8-31 07:33
如果是騎車的話,我不會跟對方硬幹。怎麼撞也都是騎車的輸。就先讓它切再超過去吧 ...

我當下是多補一下油門 就跑了
通常我會按喇叭一下
如果他執意要過來我才會閃
畢竟我平常騎車速度不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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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機車的喇叭只是裝飾品居多。按了四輪跟本不太鳥你...但如果是四輪的喇叭就很有用... 有鑑於此我機車上的喇叭很少在按的,就算按了對方不鳥你。還不是得自己乖乖減速閃邊去。不如就為了自身安全著想,自己做好防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7-8-31 11:05
Akadama 發表於 2017-8-31 00:18
半年前我也發生類似的情形  我拿行車紀錄檢舉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因為自己通勤路程不短,又是在市中心
這種變換車道方式屢見不鮮

但每次用和你同樣的法條進行檢舉時(任意已迫近......)
承辦人每次都用影片看不出"惡意"逼車的理由,解釋為何不予舉發。

但奇怪的是

法條中明明提到的是"任意"兩字,若要提及惡意不惡意
跟本就只是承辦人員的自由心證

都不知道該怎麼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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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若只是前面的條件而沒有"迫使他車讓道"的狀況,通常會被歸類為變換車道未注意後方車輛等的行車疏忽,若只是任意而沒有"迫"使,那通常只會另用其它法規來處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7-8-31 15:23
你如果不滿警方沒舉發,你可以請警方正式行文給你,你再去行政法庭告,叫法官來定奪  發表於 2017-8-31 13:29
abo44 發表於 2017-8-31 09:24
我當下是多補一下油門 就跑了
通常我會按喇叭一下
如果他執意要過來我才會閃

其實機車的喇叭只是裝飾品居多。按了四輪跟本不太鳥你...但如果是四輪的喇叭就很有用...
有鑑於此我機車上的喇叭很少在按的,就算按了對方不鳥你。還不是得自己乖乖減速閃邊去。不如就為了自身安全著想,自己做好防禦駕駛來的有用。
就一個喜歡速度感的大叔囉
沒有要超車本來就該靠右側車道行駛,這是基本的「道德」

你沒道德,人家對你也不用客氣,剛好而已

甚麼「我已經接近最高速限」,就跟高速公路上那群龜仙人一樣的自我感覺良好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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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道德就可以逼車殺人喔?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7-8-31 14:58
沒有要超車本來就該靠右側車道行駛,這是基本的「道德」 我是要超車 可是我不想鑽車縫 因為 大家都覺得 機車=會鑽車縫的行動神主牌 所以我刻意不要這樣做 你沒道德,人家對你也不用客氣,剛好而已 我很守規矩 而且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7-8-31 14:17
遊覽車=龜孫子=龜兒子=移動路障
希望遊覽車在台灣本島可以永遠消失.
比奇堡 海綿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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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abo44 2017-8-31 14:17 只看這個作者
天生魯蛇 發表於 2017-8-31 13:28
沒有要超車本來就該靠右側車道行駛,這是基本的「道德」

你沒道德,人家對你也不用客氣,剛好而已

沒有要超車本來就該靠右側車道行駛,這是基本的「道德」
我是要超車 可是我不想鑽車縫
因為 大家都覺得 機車=會鑽車縫的行動神主牌
所以我刻意不要這樣做

你沒道德,人家對你也不用客氣,剛好而已
我很守規矩 而且 我前面 右邊都有車
如果每個人都這樣想 比他中指也剛好(不過我會單方面被告)


我不是自我感覺良好
而是我想守規矩 別逼我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