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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保持安全距離,強行變換車道"這樣居然沒違規?

lienly 發表於 2017-8-16 07:03
2台互換車道而已...

影片中,我早已按喇叭,07秒時我已被擠到跨越外側車道線,
這種車你願意跟在它後面?
什麼叫做"2台互換車道而已"?
葡萄不一樣 發表於 2017-8-16 03:47
寫這樣大多都會被打槍,法規直接打上去會過機率較高,為啥會這樣我就不知道哩

謝謝你的建議,
看來要檢舉馬路三寶,
要作不少功課!
連檢舉違規都還要先熟悉類似行為不同法條的差異
24#
x15885 2017-8-16 09:33 只看這個作者
都有影片了還不能檢舉, 難怪三寶一堆 "未保持安全距離,強行變換車道"這樣居然沒違規?9824
這就是為何鬼島三寶多的跟屎一樣
我之前也有發生過類似的情形
我檢舉對方三項違規 每項都有明確影片輔佐
但最後警方也只舉發其中一項而已
不知道標準何在
檢舉違規有點運氣,看審案的警員敢不敢勇於開單,我檢舉過兩個相同狀況的違停,一個轄區過了,另一個轄區卻打槍。
前陣子遇到有台車為了搶快右轉,從內車道很快刷過騎在中線的我,距離也是貼很近,我內容寫"該車為了搶快右轉,未保持安全距離即超越本車,此舉疑有違害本車路權,逼迫讓道的危險駕駛行為",警方回覆有舉發,雖然不知開它什麼單,但有罰就好,還要給這位員警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