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官方訊息,為提升行車安全,交通部在近日預告即將修法,未來駛入快速、高速公路的大客車,都不得使用翻修輪胎,這項新制預計最快十月實施。
交通部表示,考量行駛高、快速公路車速較快,為保障乘客安全,並讓所有會行駛到高、快速公路的大客車規範一致,因此預告修正兩法規;兩項修正條文的預告期皆為六十天,目標快則十月實施、慢則今年底前上路。
此次修法主要含括「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九條之一」、「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之一」兩條文,將原先僅規定遊覽車及公路汽車客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國道客運路線營業車輛,不得使用再生胎部分進行修正。
未來修正後規定包含非經營國道客運路線的市區汽車客運業及公路汽車客運業在內的所有大客車,若要駛入高、快速公路,車輛都不得使用再生胎,抑或是胎面磨損到指示點的輪胎。
本文最後由 蔡育庭 於 2018-6-8 14:1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