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汽機車牌照稅及燃料稅稅率及徵收方式長久以來一直是民眾討論的話題,12/16立委李鴻鈞召開記者會指出:我國牌照稅自民國30年起開始徵收,於民國 51 年開始以引擎排氣量作為稅賦依據。
雖然經過幾次修正,但幅度皆不大,在車輛科技日新月異的今日,已經明顯與時代脫節。
建議使用牌照稅應該重新定義級距,以 100c.c. 為單位,並加計車輛完稅價格加乘,以免出現千萬超跑和入門國產車牌照稅一樣的不公情事。
記者會中舉例指出 BMW i8 排氣量僅 1.5L ,與國產 58 萬的入門房車每年牌照稅覆均為 7,120 元,而售價 588 萬的 Maserati Ghibli ,僅需繳交和國產 2.5L Hybrid 節能車一樣的牌照稅賦,實為不公。
現行牌照稅課稅級距在 3,000c.c.以下是每 600c.c.為一級,而 3,000c.c. 以上則為 1,200c.c. 一級,且以排氣量為唯一依據,造成高價車和平價車稅金一樣的問題。
立委建議若牌照稅課稅級距能再細分為每 100c.c. 為一級,並且以車輛完稅價格作為加乘依據,例如 300 萬加徵 30% 、 400 萬加徵 50% 、 500 萬加徵 70% 、 600 萬以上加徵 100% ,如此較能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不過,針對立委的建議,與會的財政部稅賦署財產稅組長陳思元表示,車輛掛牌後折舊迅速,若以車價為加乘依據,車輛使用過程中真正的價值是多少,屆時將有很大爭議,因此必須審慎考量,從長計議。
此外,李鴻鈞也提到燃料稅目前採隨車徵收方式,造成用車少的民眾與用車較多的民眾繳交一樣稅賦並不公平,亦跟不上車輛發展與時代腳步,為了讓稅制更公平,希望政府檢討不合時宜的法令,推動相關修正方案。
※圖片來源:親民黨新聞稿 本文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7-10-3 13:4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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