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一時的脫罪.....害死人的良心譴責會跟著他剩餘的人生....
其實與其這邊譴責他,不如你我從自身做起。
過馬路請使用斑馬線,請依行人專用號誌過馬路。
我常看到很多行人,在路口等紅路燈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
很喜歡站到人行道外(站到馬路上去),真的要贏在起跑點嗎?真的有差那幾步嗎?
一堆人也不看號誌(或是說他看的是汽車的紅綠燈),在多相號誌路口,
紅燈剛熄,就急著過馬路。結果呢?還有一段紅綠燈.....
然後一個人走,一堆人就跟著走.....
不然就是一邊走一邊滑手機....
與其事後再來打官司、論對錯,不如事前防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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