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杜絕不當開車門 ! 立院三讀通過肇事者將罰 3600 元

来源: Dr.DJ 2016-11-4 13:00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35 27514
繼2016年6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通過初審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針對汽車未注意後方來車開起車門並肇事最高將處以3600 元的罰款,此法案已在11月1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

杜絕不當開車門 ! 立院三讀通過肇事者將罰 3600 元6295

據統計近四年的數據,總共有1.3萬件因為不當開車門而肇事並有1.6萬人因此發生死傷,且傷亡率更高達 100% 可想而知其嚴重性,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僅規範汽車開車門須注意後方行人或車輛,除非有人受傷需負刑事責任之外並無罰則。

而本次修案的目的性在於預防事故的發生,無需要等到人員傷亡後才進行裁罰。

杜絕不當開車門 ! 立院三讀通過肇事者將罰 3600 元2427

由於過多的案例為後座乘客為肇因,而現在法案也2017定若計程車駕駛或是相關業者之駕駛已告知,但乘客還是未依照規定開車門而肇事,則對乘客予以裁罰,且相關賠償均由乘客負責。

這樣一來即能保障司機的權益,政府機關也希望在修法以後能夠降低這部分的案例,也呼籲在車上的人員下車前多注意後方來車,以避免事故的發生。
本文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7-11-28 11:55 編輯

給個讚

讚: 5.0
讚: 5
才罰3600 元...有跟沒有一樣...立法院可以收起來了  發表於 2016-11-5 13:12
收藏
收藏0

網友回覆38

跳到指定樓層
嚇死人了,我好怕,罰3600,真是史無前例的重罰~
麥來
你X的罰3600有個鳥用
如何舉證汽車駕駛未注意後方即開門?這是個技術性問題,可能要請波麗士大人解惑了。

給個讚

基本上 , 只要開車門而撞到車或人 , 都可以算是 未注意後方即開門 . 有看車外的話 , 就會注意車後車旁有沒有人或車 . 如果有看路開門還能撞到別人 ? 就該看眼科了 .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11-4 17:34
5#
HKJ 2016-11-4 14:10 只看這個作者
靠!!!~最重才罰3600元,能有啥嚇阻警惕作用
這種三寶行為罰個10倍36000元都不為過
本文最後由 jiachingsky 於 2016-11-4 14:45 編輯

本身也受過其害~才3600 元的罰款!對於這類的三寶太輕了吧!應該吊銷駕照,抓去關個幾年讓他記得吧!
罰太輕...
就算是36萬也還是太輕
暫時沒車可騎
罰3600  有罰根沒罰差在哪? 罰那一點點? 而且舉證困難,個人認為汽車應該要嘛停路邊只能從右車門下車,阿不然就別違規停車~ 印象中會出事的都是汽車違規停車所以才有機車經過撞到造成事故,那種可以汽車本來就可停的地方發生的問題則是沒聽過
9#
agua187 2016-11-4 17:34 只看這個作者
ilovesinging 發表於 2016-11-4 13:52
如何舉證汽車駕駛未注意後方即開門?這是個技術性問題,可能要請波麗士大人解惑了。 ...

基本上 , 只要開車門而撞到車或人 , 都可以算是 未注意後方即開門 .

有看車外的話 , 就會注意車後車旁有沒有人或車 .

如果有看路開門還能撞到別人 ? 就該看眼科了 .
騎腳踏車趴趴走
應該修法制人受傷、重傷、死亡者加重罰款。
3600元X10倍=36,000元(受傷)、3600元x100倍=360,000元(重傷)、3600元x1000倍=3600,000元(死亡),並將處罰費用,用於傷者或者給家屬。(罰錢增加政府收入毫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