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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胎紋不足,7月1日起納管,最重可處吊照

来源: 新聞 蔡育庭 2016-7-15 15:31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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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在國道三號後龍段發生廂型車爆胎墜橋,釀六死一傷慘劇,引發輿論重新關注胎紋深度的問題,對此,交通部自前年元旦起,將汽車胎紋深度納定期檢驗項目。


當胎面磨損達溝槽內的胎面磨耗點即須換輪胎,否則限期一個月內改善,未改善者則處以吊扣牌照。汽車行駛國道或快速道路被查獲胎紋不足,原罰一千兩百元,去年七月也加重罰三千到六千元。

不過這項規範在當時並未延伸到機車上面,有鑑於道路交通安全考量,機車胎紋也將於7月1日起納管。機車輪胎胎紋深度不足,將影響輪胎與路面的摩擦力、抓地力,對行車安全有重大影響。

對此,自 7月1日起輕型和普通重型機車申請牌照、繳銷牌照重領車牌或車齡5年以上機車辦理過戶進行臨時檢驗,或車齡5年以上、 2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每年定期檢驗時,都須檢查輪胎胎紋深度,機車胎紋深度將不得少於0.8公釐,檢驗未通過將不得領照和上路,1個月內複驗仍然沒過即處以吊扣牌照。

交通部同時表示,機車胎紋深度將不得少於 0.8 公釐,若 0.8 公釐不易判別,騎士可透過輪胎兩側胎邊靠近胎面處約有4至8個三角形或四角形標記,標記所指的輪胎胎面上有「磨耗指示點」,自行檢查是否有需要換新。

機車胎紋不足,7月1日起納管,最重可處吊照4333

本文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7-10-20 11:39 編輯

相關標籤: 胎紋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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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hotdog + 5 這個法規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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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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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紋太淺     害人害己..機車胎紋不足,7月1日起納管,最重可處吊照6455
很~~~~~~~~~~~~~~~~久之前就有人發過了哦!!是舊聞了~~~~~~~~~~
這種法規不錯,不然路上很多不定時炸彈
什麼時候會出意外都不知道,害人也害己
5#
kasiwa 2016-7-16 00:13 只看這個作者
還是沒什麼用...因為抓不到的太多了
地方條子有膽量在市場等點抓再說-_-

給個讚

我也覺得不會抓. 路上停的,隨便看都有很多淺紋胎機車.....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7-16 07:09
6#
lienly 2016-7-16 07:09 只看這個作者
kasiwa 發表於 2016-7-16 00:13
還是沒什麼用...因為抓不到的太多了
地方條子有膽量在市場等點抓再說-_-

我也覺得不會抓.
路上停的,隨便看都有很多淺紋胎機車.....
阿彌陀佛
繼續喝咖啡聊是非~~~~~~
8#
wellkuo 2016-7-16 09:01 只看這個作者
還是需要執行才是有用的法規阿
執行不確實規定再多也枉然
見色不迷,見賭不博,見酒不醉,見錢不貪!
這希望台灣交通警察可以徹底執行

這胎紋真的是攸關行車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

車主也該要養成隨時檢查自己愛車的胎紋

千萬別成為行走在路上的不定時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