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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宜逆向隼衝撞DUCATI 899事件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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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B 2016-2-22 22:22 只看這個作者
判{周XX犯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這樣蓄意逆向跨越雙黃線又超速怎會是過失傷害呢???根本是刻意殺人阿這跟捷運刻意殺人的廢渣還有酒駕廢物是一樣的行為阿,只要我想要明知會要你命還是做下去管你家去死的行為!!!還有{惟因無力給付等原因而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有懶覺騎隼沒懶趴負責,光左大拇指截肢一輩子上肢殘廢過後半生你知道有多慘嗎!!!台灣法律已經沒救了法官也怕死避重就輕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律師法官都同學哀........台灣基層國民一在被欺負我看亡國將至!!!!
12129876 發表於 2016-2-22 22:15 北宜逆向隼衝撞DUCATI 899事件判決出爐。9210
判太輕了吧......-.-...
話說那漏漏長的公文,可以簡短些?
是故意要讓人看不下去? ...

判決書本來就是這樣的長度,只有裁定會比較短。
而且這算簡式判決,不用長篇大論,如果是殺人案,你光是看判決書就已經夠飽了,上面的傷口都會寫**x**mm的數字大小,寫的非常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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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2-22 23:15
43#
srat 2016-2-27 21:25 只看這個作者
這案件可以上訴二審
通常二審會判比較輕一點
有錢就找個好點的律師
沒錢就裝一下可憐
當庭認罪認錯
把刑期壓到6個月以下就可以易科罰金了
甚至去服社會勞動役

民事部份
就是看賠多少而已
44#
024914 2016-3-31 10:29 只看這個作者
中華民國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罪) ......致重傷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金
不是說肇事者對!!但是對於最高刑期就只能判一年的,能判個8個月是比較少見了....
這是一審,他還能上訴,還有得等的!!
當年我爸被小黃追撞,對方還肇逃,等到定讞我爸都過世(不是那場車禍造成的)對年有餘了!!
全家人看到辦決書還不太記得他是誰!!!
我爸也是撞的雙腿骨折+骨盆破裂+鎖骨+右手骨折對方連來都沒來過,更別說和解了!!
最後也只判了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