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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停車攻略

感謝分享資訊,對多數騎士還是有助益的。
本文章最後由 billlions 於 2016-1-1 03:47 編輯

就開放大重停機車停車格收費比照現行收費(如20元/h)*2,因為長度2~2.5公尺超越標準機車格,並可允許同時使用兩格以上(斜停甚至橫停避免超格)。

再來就是汽車停車格收費提高,如擬漲為30~40元/h,大重使用汽車停車格比照收費,並可一格多輛同時併停,分別收費!

其實就是統籌分配的問題,現行機車、大重、汽車的總量,以及轄區內汽、機車停車格數量來做統計比較,不過基本上機車會使用到汽車停車格的機率最高(因為台灣機車密度世界第一),且汽車停車格明顯少於機車停車格。

再來就是混用問題,機車停汽車格比照汽車收費,汽車停機車格以實際佔用格數收費。
1. 汽車停機車位佔用8格就是20*8元/h,收費請拍照存證(如左前45度+右後45度各一張,當然越多越好)避免爭議!
2. 6輛機車同時使用汽車位該汽車停車位價值就是提高到6*(30~40)元/h。
不怕刮就停機車位,怕刮就停汽車位!
並限制數量
單一汽車位:1單位汽車或1~6單位機車或1~3單位大重!
單一機車位:1單位機車或0.5單位大重或1/8單位汽車!

以價制量甚至制違規,反正除非生出多餘停車空間,否則停車位規劃下來平常沒停也是浪費空間並不會衍生價值。
車位就是要停才會生錢,就跟商人生產商品(車位)一樣,民眾買單(停車),這樣才會賺錢!
不生出空間讓民眾停車,很多民眾停車觀念又差如併排、紅黃線亂停,警察取締又不力情況下,罰單進帳效益不彰且不穩定!

各位看倌你們要買幾單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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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說說未來停車位的價值,可預見未來電動機車勢必要普及,行動車輛的充電問題將會從電池交換(機車)或插電充電進化為無線充電方式,台灣目前太陽能跟電池科技都有一定的水準,可是實際應用在生活上的比例比起其他先進國家來說仍嫌過少過慢過低!

以後在停車位車輛可以自動無線充電,車位下方有設置有電力儲存模組,平常可以太陽能作為能源輸入來源,並設置定位功能夜間自動發亮,尋找停車位上線即可並可確認有無使用中,有車位可以線上預訂避免搶車位問題,當然一定時間內沒有到位自動取消!
其實太多可以發想的東西了,不過這些都是後話了!
對的事情,馬上就執行,不要再等待幾個月,可以多挽救一些寶貴的生命。政府行動力要加快。要愛民如子,而不是麻木不仁。
40萬元的汽車和400萬元的汽車停在同一個停車場,每小時收的錢都是一樣的。為什麼兩輪的摩托車要因排氣量來差別收費對待呢?兩輪的機車佔用的空間都是差不多的。
摩托車是城市裡比汽車友善的工具,要改善交通,請提高交通工具的有效實用性,放寬規定,比如150CC以上摩托車可以上快速道路,紅牌能上高速公路,就會有許多騎士願意騎車通勤,在不用載人的時候,現在的情況是政府把大型摩托車定位為奢侈品,不讓它實用,硬讓它停車不便。
連接台北市與新北市的幾座大橋,250以下的機車只能走機車專用道,騎士都知道引道狹窄,每天都有擦撞事故,每個月都有重大傷亡事故,改革之道就是50CC以上的摩托車都改走和汽車一樣的車道,原本的機車專用道留給腳踏車和50CC以下的機動車通行。 呼籲成立政黨,與會害死人的不良交通規定抗爭,比如摩托車禁行內側車道,比如外國之福祉車無法直接進口領牌,政黨成立目的是要創造更安全的交通環境,而不是繼續忍受目前的法規搞族群對立,搞分化。
解決大摩托車族群被不合理的對待,就是起來反抗這些錯誤的規定,這是製造問題,製造對立的規定,.這些荒謬的規定並不是立法委員訂定通過的法律,而只是交通部路政司裡面的幾位公務員制定出來的; 他們不騎摩托車,不知道全世界只有台灣規定大摩托車必須停汽車格,他們不知道摩托車停汽車格很容易被汽車A到而倒車,而倒車的撞擊之損害是遠大於大摩托車停於機車格的外殼之磨損,那只是油漆烤漆的損傷,倒車是破方向燈、斷拉桿、油箱凹損、手把歪掉,這幾個公務員憑什麼制訂這樣荒謬的停車規定來戕害人民的財產權?
為什麼騎摩托車要付出高額的停車費用,不是國情不同,是交通部的路政司的公務員和其他國家不同,沒眼界、沒智慧。 人民應有的權利從來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都是先賢先烈先進犧牲奮鬥爭取來的,在此請有志之士一起成立交通安全人民幸福黨,爭取交通法規能立即與日本同步,大幅鬆綁廢除不當的管制,讓更安全的三輪車(現在的法規,技術性障礙讓它們無法普及,葉前部長匡時下台後,交通安全的改革與開放就停滯了)、福祉車、先進汽機車產品都能即刻造福台灣人民,ARTC應被檢討,人民才能行的安全。
很多婦女,老弱需要3輪4輪摩托車,小汽車(日本的K car,不超過660cc的排氣量 )日本人只需要花二十多萬台幣就能有1輛安全的四輪全新汽車,面積只有日本十分之一的台灣卻是滿街大排氣量汽車。
說到1個汽車格可以停多台大摩托車,但是每台摩托車都要付出與汽車一樣的停車費,這公平嗎?合理嗎?一台摩托車只佔了五分之一的汽車停車面積,卻要付一樣的費用,同時有同行的5台摩托車停1格停車位,等於付了5倍於汽車的停車費,正確的規定應該是佔多少面積,付多少錢,不分排氣量,只要停得下就能停機車停車格。 等待是不會等來騎士的春天的,交通安全需要劃時代的革命。 台灣市面上的小汽車之車長,從3.6米到5.2米都有,車長差距足足有1.6米,但是它們都可以停在汽車停車格,而全台灣的汽車停車格並無統一大小。
為什麼特別針對摩托車要規定黃紅牌摩托車只能停汽車格,這是荒謬至極的規定,怠惰的路政司、盲目的某些縣市停車管理機關因循不思解決問題。
汽車在台北有多難停車是眾所周知的,居然還要摩托車去搶這稀少的汽車停車位,這規定不是法律,是百分百的技術性障礙,就是故意不讓摩托車普及。
人民不管收入是2萬2還是12萬2,都有權力選擇摩托車做為其通勤的工具,不是只有有錢人才能玩大摩托車。錯誤的政策造成了族群的對立,人民有權抗議、有權反對。
新政府即將上台,讓我們拭目以待,監督其改革,若其依然蕭規曹隨,請一起組織政黨。目的是為了更便利的生活,更安全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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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寫信給交通部吧 https://www.motc.gov.tw/ch/main.jsp?prg=../ap/mailbox.jsp&maintitle=%E9%83%A8%E9%95%B7(%E6%B0%91%E6%84%8F)%E4%BF%A1%E7%AE%B1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7-12-3 23:18
一起寫信給交通部吧 https://www.motc.gov.tw/ch/main.jsp?prg=../ap/mailbox.jsp&maintitle=%E9%83%A8%E9%95%B7(%E6%B0%91%E6%84%8F)%E4%BF%A1%E7%AE%B1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7-12-3 23:18
回覆 kkcc 發表於 2017-12-3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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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4-20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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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5717 發表於 2015-12-28 00:44
本文章最後由 xp5717 於 2015-12-28 00:46 編輯

一般身障機車(2輪+2輪)寬度都比重機(2輪)還寬 ,

人家交通部說的也有道理.
機車格大多只有2M長,但重車很多都>2M長.
而不是你說的寬度.重機停車攻略2932
阿彌陀佛
45#
Gis 2016-6-6 21:54 只看這個作者
如果暴料給國際媒體,會不會比較有效果? 國外有像台灣蘋果日報這種爆料管道嗎?
  重機別想上國道
汽         重
車         機
撞         肉
死         包
人         鐵
沒         很
關         危
係         險
46#
pst17 2016-6-6 22:40 只看這個作者
lienly 發表於 2016-6-6 20:22
人家交通部說的也有道理.
機車格大多只有2M長,但重車很多都>2M長.
而不是你說的寬度. ...

其實交通部這種說法也是有問題....

有些白牌機車長度也是超過2M....

elite 250,RV 250,nikita 200.......

pst17 發表於 2016-6-6 22:40
其實交通部這種說法也是有問題....

有些白牌機車長度也是超過2M....

你說的那幾種只占很少數.
大多數白牌還是<2M長,而且若只用免稅白牌來看的話,路上停的99%都<2M長.
阿彌陀佛
然後就造成一國兩制!
民間跟官方不同調!
三寶更是認為佔汽車位,實屬白目!
不只小孩、跟外國人介紹台灣的交通也是覺得很丟臉阿!!
想問一下版上的各位大哥,如果是「私立科技大學」的停車場可以停大型重機嗎?
校規停車條文裡沒有與時俱進做更改還是只有 「普通小型車」及「普通重型機車」的標準,沒有修改條文也沒有在警衛室或大門口立牌,請問可以停嗎?
那又是依照哪條法律辦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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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重機行駛比照小型車,路邊停車比照小型車停汽車格,路外停車場依停車場法規範 如果未特別明訂"普通重型"機車,就可以停機車停車格,如果有明訂"普通重型"... 那就是不允許重機停放這個停車場了 不過一般都是規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8-5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