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車禍分享]法院之路~文長(應該終於完結了)

本文章最後由 guohuei9527 於 2015-7-13 13:51 編輯

好長... 但我看完了,但還是有影片輔助比較好!

第一個 疑問就是就算對方不對,你有時間長按喇叭為何不直接就先按煞車? 等到不行才緊急按煞車這樣當然有機率滑掉! 自己還是優先保護自己比較重要 在台灣要叭到對方停或讓你其實很難.
第二個 車禍問題幫人處理太多包刮我自己也是,不要一直喊你10萬醫療費不夠之類的 那沒用,向對方或保險公司請款等等都是要拿收據和人請..
22#
Hal 2015-7-13 11:21 只看這個作者
給他爆吧,讓他軍紀檢討不完。
23#
emimu 2015-7-13 13:40 只看這個作者
guohuei9527 發表於 2015-7-13 10:38 [車禍分享]法院之路~文長(應該終於完結了)8200
好長... 但我看完了,但還是有影片輔助比較好!

第一個 疑問就是就算對方不對,你有時間長按煞車為何不直接就 ...

1.煞車和喇巴是同時按的阿,如果我按拉吧他有停住,我就有閃的空間,但對方硬要強行切入我的機車道,我根本閃的空間都沒有,總不能叫我往右自撞民宅吧?還有....我不是職業車手,在那樣極近距離下我已做到煞車和按喇巴示警,但違規的他還是我行我素,所以這種沒幾秒時間思考的情況下,我還真不知道要如何化解。

刑事判決書上是寫
[勘驗結果顯示,被告之自小客車係與告訴人之機車前後間已不到1 台自小客車車身長距離時,被告始迅速將其自小客車向右變換至機車優先道,是被告縱有顯示右側方向燈(本案中經勘驗後亦無法確認),當下具有優先路權之告訴人亦無法預測被告在此極近距離下,仍不予禮讓,就此以觀,實難認告訴人有何未予注意車前狀況之過失]

2.早已向對方的強制險公司申請理賠,但對方只保強制險沒有第三人責任,所以理賠金額有限。所有的相關收據我都有存留,有依據的~除了精神賠償,因為這是很主觀的,通常肇事者希望越少越好,被害人希望越多越好,精神賠償部分我也是問了很多朋友(包含法律界的)應該求償多少,並不是亂開價,但是再多的賠償金,原本健康的身體也還是回不來的。
emimu 發表於 2015-7-13 13:40 [車禍分享]法院之路~文長(應該終於完結了)5074
1.煞車和喇巴是同時按的阿,如果我按拉吧他有停住,我就有閃的空間,但對方硬要強行切入我的機車道,我根 ...

我可能打錯字 我的意思是與其長按喇叭提醒對方 不如先煞車 ,在煞車多爭取一秒是差很多. 而且煞車和喇叭同時按 其實這技巧還蠻困難的..
同樣是我遇到我可能直覺就先專心煞車 要按喇叭還要控制煞車力道 分心做這二件事情其實還蠻有難度 = =|

另外就是 醫療費歸醫療費是照單據下去請 不是口頭說10萬不夠 他就會給這樣,還有我沒再說精神賠償那條!
TO 20樓的大大:法院的開庭費用 是由敗訴的一方支付 所以樓主是不用支付任何費用給法院
                       至於律師費用 小弟我就有點忘了
PS:小弟的母親 在4年前 因為違規並排且開車門沒再看的三寶擊落 情形也跟樓主的狀況一樣 不聞不問
    所以也跟對方打了快一年的官司 最後法院判決小弟的母親勝訴 所以開庭的費用是由敗訴的對方支付
    至於律師費用 小弟是真的有點忘了
當我騎到距前方紅綠燈(當下為紅燈)約150公尺處,在我左方同向汽車道上不足一台小客車距離處,有輛自小客車未打方向燈就從汽車道右切進入機車道(推測:因為前方汽車都在停等紅燈,肇事人為了綠燈時可以搶快,所以切入機車道),當我發現他車頭切入機車道後,就馬上長按喇叭示警,但對方不理會繼續迅速右切強行變換車道,因此我煞車減速以防撞上他,當他在變換車道後馬上加速駛離現場,但我卻因緊急殺車導致龍頭打滑摔車,造成左鎖骨完全骨折,還有一些皮肉擦挫傷等。(雖然兩車沒有顯碰撞,但我煞住的那一瞬間,兩車距離非常非常非常的微小,所以究竟有沒有輕微的剛好貼到他車已無法考證,路邊監視錄影畫面也無法看清那麼些微的距離)
感謝分享,不過也建議樓主,下次在發現鄰車想要或已經侵入車道的時候,或許煞車才是必要的安全措施,可以避免本案的情形有再次發生的機率。






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本文章最後由 gs100389 於 2015-7-15 03:07 編輯

5.民事法官說,車子是很危險的東西,所以第三人責任險很重要,一定要買!一定要買!一定要買!

回:車子是危險的,表示車主騎車也未注意. 重要是:要長眼.


當我發現他車頭切入機車道後,就馬上長按喇叭示警,但對方不理會繼續迅速右切強行變換車道,因此我煞車減速以防撞上他,當他在變換車道後馬上加速駛離現場,但我卻因緊急殺車導致龍頭打滑摔車

回:表示你車速很快,並非你PO文上的寫的約40-50,科學證明:騎速不快可以煞車的,並非會打滑.  重點是:要長眼.


對方仍沒有主動向警方說明,因此到交通隊做提告用的正式筆錄

回:馬路上有三寶,只要不撞到,你耐何!,不管你跌倒,雷殘,只要車子不撞到,其它都是你的事. 這就台灣.  重點是:要長眼.


對方「變換車道時,未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駕駛疏忽,操作不當失控」


回:對方不長眼,你就要長眼.並非跟著不長眼.別人白痴,就不要跟著智障.  重點是:要長眼.


我:40萬。(檢察官沒有問金額依據,這些包含醫療、休養期間無法上班的薪資損失、車損、因事故造成的額外支出、精神賠償,我查了很多類似事故賠償,也請教朋友的律師朋友,才提出這個金額,加上一定會被殺價,所以提高一點)


回:雖說你心中有公平正義,但是那不是你有的,而是在法庭上.   重點是:要長眼.




本人看完你的長路史,這不是你單一在網友身上發生過的,本人也每天騎車開車通勤,遇到過許多不長眼的在出車禍,搶快,搶第一,違規一大堆,本人都默默當作沒看到,因為這就是台灣亂像,搶快搶的跟投胎一樣快,搶第一搶的趕回家辦喪事一樣,違規左轉不讓直行車一大堆,本人每天都當作不知道,因為本人不想惹事,只想平安的回家,平安的去工作,喇叭從買車7年到現在,只按過一次,就是在新車時期測試一下喇叭,因為路上誰都不希望被按喇叭很不爽,台灣馬路有三寶,按喇叭沒用,

心中只能期望這些不長眼的,能有一天能長眼,台灣亂像會消失.

你遇到的,大家都會遇到. 重點是:你自己能長眼就好,並非跟著不長眼等著公平正義出現.
28#
emimu 2015-7-15 12:43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emimu 於 2015-7-15 13:26 編輯
gs100389 發表於 2015-7-15 03:04 [車禍分享]法院之路~文長(應該終於完結了)4160
5.民事法官說,車子是很危險的東西,所以第三人責任險很重要,一定要買!一定要買!一定要買!

回:車子是 ...

不是長眼就能避免一切的好嗎?
除了你真的很注意行車安全,但一部分相信也是你運氣好,所以至今都安然。

現在三寶這麼多,我並非想惹事但也不想當做不知道,就這樣默許他們繼續擾亂交通安全,既然對現況不滿就該有所行動(當然要確保自己在相對安全的情況下),不要只有心中期望不長眼的能長眼,只想但沒有行動如何改進交通亂象?更不是自以為的顧好自己就好,自掃門前雪,台灣三寶雖多,但我相信有公德的人更多,只是敢不敢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力。
29#
gmr18 2015-7-15 13:47 只看這個作者
感謝分享,想請問精神賠償的金額怎麼估算呢?

給個讚

大致上是:實際的損傷情況(有形無形)+法院以往相似事故的判決案例+法官自由心證  發表於 2015-7-15 14:01
辛苦樓主了
小弟今年6/30也是考完期末考騎車返家遇車禍...
我直行車對方右轉車,沒禮讓就直接轉,導致車禍發生,我車子滑出去之後人還滾了一圈...
(當下發生事情太快,但我依稀記得,對方沒打燈...)

雖然事發有問我怎麼樣啦,但事發到現在,也是沒打電話給我,對方保險公司也未去機車行估價。
還要我親自打電話問對方,保險公司要不要去,對方回覆我等初步判定下來,才會去看(尼瑪虎我啊?

基於我身上只有擦傷+胸口挫傷,而且後續要南下高雄念書,告對方我還要台北高雄兩邊跑。
小弟以和解為先,會要醫藥費+修車費+精神賠償吧...(我人會不會太好?

希望大家都不要遇到車禍,另外遇到賓士也要注意,我就是和賓士發生擦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