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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4歲的兒童, 不能自己過馬路喔

来源: 新聞 singer 2015-1-9 20:19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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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民視新聞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5108N03M1


各位家長要注意了,以後送未滿14歲的子女上學,如果要過馬路,一定要親自陪同,否則發生車禍,家長要負連帶責任,宜蘭就有1名媽媽,放女兒在學校對面下車,讓她獨自過馬路,女童因此被機車撞上,她告肇事者不成,自己反而吃上過失傷害官司。

陳媽媽:「不是沮喪而已吧,我會覺得怎麼會,兒童行的權利應該是最大,而且是在校門口。」

談到女兒被撞還被告,陳媽媽好無奈,回到事發現場,當時陳媽媽載著13歲女兒上學,車子停在學校對面,女兒一個人穿越馬路時,被一名吳姓騎士撞上,女兒當場倒地,臀部挫傷,吳姓騎士傷勢較重,有骨折及多處擦傷。

陳媽媽:「我們覺得很不合理,怎麼會你騎車撞人撞行人,而且這個行人是小孩,你撞小孩然後叫小孩賠你80萬。」

媽媽指控,原本沒打算提告,沒想到吳姓騎士要求80萬賠償,不然就要提告,因此最後變成雙方互告過失傷害。

宜蘭地檢署主檢沈念祖:「不能讓小孩處於危險的環境,像我們一般很多在路邊,很多實務上的案例,像路旁做生意的商家,他們讓小孩子在店門口亂跑,他如果突然衝出來,害騎士跌倒的話,恐怕也會有相當的刑事責任。」

法院審理後,認為媽媽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讓女兒單獨過馬路,才釀成意外,因此依交通事故處罰條例139條,父母「不得疏縱未滿14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的規定,予以起訴!而騎士撞人部分,因為女兒隔了6天才去就醫,無法證明傷勢和車禍有關,判決無罪,媽媽告肇事者不成,反而還被起訴,不過慶幸的是,寶貝女兒沒有大礙,也提醒家長,接送小孩,還是不要貪圖一時方便!(民視新聞黃富溢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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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翻了半天, 都沒有交通事故處罰條例
只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不過也沒有139條

所以就順手查了一下法規
正確的法條是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If.aspx?PCode=K0040013


第 139 條               
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
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
通。



所以之前的這則新聞
台灣惡劣家長行徑:撞到我家小孩,不囉嗦先打再說!
http://www.setn.com/vote/News.aspx?NewsID=43062&TagID=77

家長除了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外, 還要吃上傷害罪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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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10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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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知識了(筆記  發表於 2015-1-10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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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9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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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9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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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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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子,是要那種從小教小孩各種違規,並且把小孩保好各種意外險的家長情何以堪啊?
不知道同樣的法條精神,可否直接引用到其他任意穿越馬路而被撞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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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幾百公尺內有行人穿越道設置而不走 可開罰 但罰金不高 幾百元的樣子.......  發表於 2015-1-9 21:24
不然斑馬線是給你看斑馬長什麼樣的嗎...?
話說也不像斑馬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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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像 "斑" 不像 "馬" ... ... (哈哈哈 ~)  發表於 2015-1-9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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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579440 + 5 不加分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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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以下不得自己過馬路真扯
大家不覺得非常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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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甚麼問題? 乖乖走斑馬線,就算0歲,出事情也不會跑出這條~  發表於 2015-1-10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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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之前都不能自己過馬路,小時候不用出門了.....  發表於 2015-1-10 02:14
本文章最後由 葡萄不一樣 於 2015-1-9 21:33 編輯

陳媽媽:「不是沮喪而已吧,我會覺得怎麼會,兒童行的權利應該是最大,而且是在校門口。」

沒看到當時狀況難辨是駕駛錯還是孩童錯

但橫衝直撞跑過路口難到是對的? (騎士有無超速不得而知?)


要過馬路不看來往車自顧自的走路上何其多

低頭看手機被小擦撞還繼續看他的,不知版友們有無遇過

依此家長千錯萬錯都是駕駛的錯

自身和孩童都沒錯的啦未滿14歲的兒童, 不能自己過馬路喔6357
7#
i5978 2015-1-9 22:36 只看這個作者
MARJORANA 發表於 2015-1-9 20:27 未滿14歲的兒童, 不能自己過馬路喔1220
這樣子,是要那種從小教小孩各種違規,並且把小孩保好各種意外險的家長情何以堪啊? ...

保險有用嗎?保險法已修改,未滿16歲以下小孩身故只理賠已繳的保費,就是嬰兒出生立即買年繳保費2萬(約保100萬),15歲身故保險金只有30萬。
但附約依然有效,住院,開刀,,,理賠都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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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JORANA + 5 連保險都讓這種父母更加的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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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mmm4886 於 2015-1-9 23:22 編輯

擅自穿越車道 應該是指沒有人行道、斑馬線或是紅綠燈的地方吧!?
行人擅自穿越車道也是要被罰的不是嗎?
應該是指14歲以下違反的話 父母或監護人也要連帶處罰吧
不是說14歲以下不能自己過馬路吧....

看了新聞的內容
有誰能告訴我 她到底有沒有走斑馬線 有沒有在綠燈時才過馬路
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司法. 一些法官都亂判, 難怪之前有個法官可以住帝寶,
中間有無油水, 大家心知肚明, 強烈支持陪審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