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精神外遇 vs 肉體外遇 您會選擇哪個?!

来源: 討論 凡塵 2014-10-2 07:48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50 15300

這個問題
曾跟初戀女友討論過
當時的她 很截然的說可以接受肉體外遇 無法接受精神外遇
因為肉體外遇屬於生理
生理的需求滿足 是不用侷限對象
但精神外遇則不同 愛是俱有不可取代的獨佔

我倒不以為然
我認同可以精神外遇 不能肉體外遇
因為精神可以是想像或幻想
(幻想對於不完美的世界 是一種緩衝調劑 讓人免於負面纏繞)
人都是先有動機才可能產生行為
夠自律的人是懂得在行為上有所節制
如果扼除精神外遇存在 這世界恐怕將會產生更多負面(例:強暴 殺人 傷害 搶奪等)

再者
男人容易衝動 受不了誘惑
先有性再有愛 加上負責心態
往往發生肉體外遇後 隨之加深精神外遇的部份 而陷溺無法自拔
雖然部份男人 擁有將性與愛切割的能力及潛在特質
但仍都要面對心裡上揮之不去的愧疚

而性與愛
就我個人認知
性是愛的延伸 表達 融合的一種途徑或方法
它是必須被嚴肅與認真的看待
並在兩性裡達到某程度平衡
因此 有性無愛的行為基礎 只會淪為縱慾的膚淺行為
成為男人對愛不負責任的幫兇

但綜觀來說
我個人還是覺得 一旦有肉體關係就回不去了
信任也被破壞怠盡 相處更是有一把無形的刺 時時提醒
我雖認同精神外遇存在與發生
但僅侷限在自我空間裡的幻想 並不會有實質的行為產生
包括任意的向她人示愛(口頭也是一種行為)

當然
人在不同年紀 對相同事情 可能有不同看法
不曉得初戀女友現在 是否仍抱持同樣的態度

以下就讓大家討論與選擇
如果是您 會選擇
1.精神外遇
2.肉體外遇
3.兩者皆不

給個讚

讚: 5.0
讚: 5
我只能接受跟自己的雙手外遇。  發表於 2014-10-7 09:09
收藏
收藏0
啣花翦石奏竹笙
蟠龍銀瀑農自耕
陋室簡屋埋名戶
孑然如洗縛志伸

掬水映月撫琴箏
焚香吟賦歲漸增
閒風逸雲嫋嫋處
寫實尋真負平生

網友回覆50

跳到指定樓層
老娜無法接受:精神外遇

肉體外遇:真的發生才好找新妹精神外遇 vs 肉體外遇 您會選擇哪個?!3866

給個讚

讚: 5.0
讚: 5
  發表於 2014-10-2 23:17
讚: 5
嗯 有種借力使力 順勢而為的感覺 呵~~~  發表於 2014-10-2 10:01
這個問題就像邊開車邊喝酒或喝完酒開車,兩者都不可取啊!

給個讚

讚: 5.0
讚: 5
  發表於 2014-11-17 21:58
讚: 5
這個比喻 害我差點噴出來  發表於 2014-10-3 03:24
讚: 5
酒駕大家都知道不可取 但酒駕仍抓不勝抓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造成知與行的落差 或許是比較有價值的討論點  發表於 2014-10-2 10:03
本文章最後由 有夠機車 於 2014-10-2 09:59 編輯

答案是3

除非您的外遇對象是D槽。

給個讚

讚: 5.0
讚: 5
D槽有很多知名演員 藝人呢 呵~~~~  發表於 2014-10-2 10:03
精神外遇?意淫?

有一樣嗎?


如果說可以接受精神外遇

那跟女友或老婆恩愛時

女友或老婆想的是精神外遇的對象、喊的是那個人的名字

真的接受的了?

給個讚

讚: 5.0
讚: 5
嗯 這我也無法接受 超過我限度...... 不過我曾看過一篇報導 等有空再回您討論  發表於 2014-10-2 10:04
本文章最後由 wsx2qaz1 於 2014-10-2 09:17 編輯

1.精神外遇 = 拿開山刀殺人
2.肉體外遇 = 拿西瓜刀殺人
這兩者除了使用工具不同,行為上根本無差別精神外遇 vs 肉體外遇 您會選擇哪個?!1397

兩者根本都不用選

給個讚

讚: 5.0
YES,選3  發表於 2014-10-2 10:09
讚: 5
那就是選3囉  發表於 2014-10-2 10:05
有夠機車 發表於 2014-10-2 08:58 精神外遇 vs 肉體外遇 您會選擇哪個?!5695
答案是3

除非您的外遇對象是D槽。

非常認同...d槽是深淵阿哈哈哈哈

給個讚

讚: 5.0
讚: 5
是天堂  發表於 2014-10-2 10:05
8#
harker 2014-10-2 09:44 只看這個作者
我想,是男的,應該都比較想有肉體外遇吧~~~

給個讚

讚: 5.0
讚: 5
這也是某種程度的事實  發表於 2014-10-2 10:06
我覺得都不可以吧!!!這根本就是一樣東西阿!!!

給個讚

讚: 5.0
讚: 5
就是選3囉  發表於 2014-10-2 10:06
10#
kasiwa 2014-10-2 09:50 只看這個作者
偶選4.......2邊都做過的__人(?)

給個讚

讚: 5.0
讚: 5
要不跟我們分享一下.....XD  發表於 2014-10-2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