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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違停害騎士撞癱 車主判賠2千萬

来源: ue125u3 2014-9-16 00:32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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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要亂停車!新北市唐姓男子2011年11月晚間,因貪圖方便,把轎車違停在新台五路二段上,自己下車去吃消夜,沒多久周姓機車騎士行經該處,遭對向違規左轉的計程車撞上,周男當場飛出,連人帶車撞上唐男轎車,因此成了植物人。法院認定肇事逃逸的計程車林姓駕駛、違停的唐男都得負責,日前判決2人及計程車行須連帶賠償2076萬元。

周母受訪時難過地說:「判賠再多的錢,都無法挽回我兒子!」周母說,兒子癱瘓後,陸續帶他做過很多治療,3年來已花了至少500萬元,為了兒子她辭掉工作全心照顧兒子,只盼望有一天兒子能重新站起來。

判決指出,案發當晚周男(18歲)下課後從基隆市騎機車回家,在新台五路二段遇到林姓計程車駕駛(49歲)違規左轉,周男閃避不及被撞飛7公尺遠,撞上路旁違規停在紅線上的唐男轎車,再滑進轎車底盤下,送醫後因腦幹、脊隨損傷,導致四肢癱瘓。

唐男供稱,當時他貪圖方便,違規停車在小吃店門口,不料10分鐘後聽到巨大聲響,驚見發生車禍,還主動打電話報案叫救護車,救護車一度開過頭,他還跑去追車,事後卻遭索賠上千萬元,他無法接受。至於肇事的林男當場逃逸,之後才投案。

法官認為,唐男違規停車在先,才導致周男的機車無法靠右側行駛,被林男從對向違規左轉撞擊,此外也無法排除周男的傷勢,是因二度撞擊路邊違停的唐男車輛所致,因此認定林、唐兩人都有過失,依肇事逃逸罪、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判林男1年4月徒刑,另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唐男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刑事部分均已確定。

民事部分,法院審酌後認定,唐男、林男兩位肇事駕駛跟林男所屬的計程車車行,都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總計須賠償周男醫藥費、看護費與精神慰撫金等共2076萬元。民事部分仍可上訴。(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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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母說3年來做過不少治療,希望兒子有一天能重新站起來。方萬民攝

路邊違停害騎士撞癱 車主判賠2千萬1625
法官認為,唐男把車違停在紅線上,也是周男遭撞癱的原因。周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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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男癱瘓後平日都靠母親(左)與看護共同照料。方萬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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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9-16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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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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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圖一時之快的後果
就是血淋淋的教訓
3#
阿司 2014-9-16 02:09 只看這個作者
判在多有用嗎!?  賠不出來也枉然! 不過我覺得計程車問題最大 看看路上行駛的就知道了
覺得計程車問題最大

5#
yizheng 2014-9-16 07:17 只看這個作者
七公尺阿...也飛太遠 路邊違停害騎士撞癱 車主判賠2千萬7147
計程車撞到人永遠只會那句:你怎突然衝出來?後照鏡裝假的一堆。
曾經和計程車擦撞過,結果路人看不下去出來幫我罵。

話說,這種司機還能上路載客嗎?
本文章最後由 h7878220 於 2014-9-16 08:43 編輯

賠再多錢都不划算
平安才是福啊
"大部分"計程車司機根本就沒啥職業道德
每次出事搶快都說要養家活口,難道別人不用養家活口嗎
個人認為計程車司機犯法應該要加重刑責,要不然職業駕照是拿假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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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發表於 2014-9-16 14:38
看的到拿不到有屁用...
每天看到鬧區路上塞車10台車有8台是黃的就火大!
為什麼火大???看那個長像看那個德性看那個開車方式真的是馬路上的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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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9-16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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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9-16 10:06
小黃有錯,違停的也有錯
看照片已經佔住整個車道了,以為閃雙黃燈就無敵啦?
每次騎機車道,就會有一堆這種車子停在路邊
真的是三好加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