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kawa-ninja 於 2014-1-6 09:2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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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諸多站上前輩的提點
小弟發現目前無法查詢到台中市議會3讀通過的法案
因此,僅單憑市長信箱的回覆電子公文,
就誤指某些車友前輩1/19日遊行有曲解台中市低碳法案的疑慮
是小弟的疏失懇請原諒
但,我仍希望有車友能貼出台中市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的法案內容以正視聽
畢竟遊行涉及諸多社會資源的耗費
不希望大家在尚未得到確認資訊前
就擴大橫生事端,徒增加社會對於機車騎士的刻版印象
最後,還是對於自己未得到確信資訊前,占用網路資源感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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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本議題,台中市政府回覆如下:
您所反映事項已於103年1月2日上午約11時致電向您說明,茲再以書面說明如下: 一、 由於人類無止盡的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極大衝擊,所引發的溫室效應更讓氣候發生變遷,直接影響土地利用並對生命健康造成危害,因此,近年來溫室氣體減量及降低碳排放量已成為全球趨勢。 二、 本府為積極推動發展低碳城市,秉持「低碳生活不是政策選項,而是人類共同的必然依歸」理念,以法制規範及教育推廣兩大主軸,低碳生活、低碳產業、低碳生態、低碳交通四大面向,研訂「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俾使本市各項低碳業務工作推展能有法令依據,該條例前於102年8月辦理公聽會,並於同(102)年12月經本市議會審議三讀通過,惟後續仍須報請中央核備後才能實施。 三、 至您反映臺中市低碳自治條例禁行燃油機車乙案,經查其條文內容係「自中華民國110年1月1日起,本府『得』公告『指定區域』內禁止行駛燃油機車。」,故此項政策禁止行駛燃油機車僅規範於「公告指定區域內」,並非全市全面性實施,且實施時間是民國110年。 四、 前述條例中所提「公告指定區域」,並不是全市全面性禁行機車,現階段市府初步構想是以大宅門特區為低碳示範區,該區即為原先水湳機場舊址,現為開發整地階段,為落實人本且低碳環境,將規劃區內部分路段禁行燃油汽、機車,惟屆時該區周邊之停車空間、大眾運輸接駁系統、自行車道與i-Bike租賃站等亦需配合建置,以減低市民不便。 五、 此外,在該政策實施之前,市府也會投入更多資源研議相關配套措施,將朝向持續辦理二行程機車汰換購置電動機車補助、研議補助民眾購買電動交通工具措施獎勵業者實施、提高電池充電站之普及率、加速完成臺中快捷巴士系統(BRT)及捷運系統(MRT)建設以及建置i-Bike公共租賃自行車系統等方向努力。 六、 再次感謝您的來信,並祝福您平安順心。本案聯絡人:交通局秘書室梁蕙嬿,電話:04-22289111分機60014。
臺中市低碳城發展自治條例(草案)內容:
第二十七條
本市自中華民國一○五年一月日起,本府公告指定區域內禁止行駛二程機車。
本市機車銷售業者自條例公布一年後,禁止銷售二行程機車。
台中市新聞稿內所提純粹為議員建議並未列為最後草案內容。
大家不要看到黑影就開槍,好嗎?
市政府已回覆是在特定區域禁止燃油汽機車,請問,大家還反對什麼呀?
且草案用語為禁止二行程機車的行駛及銷售
這就好比很多縣市都會劃設行人徒步區的意思,
你會向台北市反應為何西門町不開放讓車輛進去騎嗎?
你會向高雄市反應為何新崛江不開放讓車輛進去騎嗎?
如果不會.那您就應該不會對台中市這次的政策感到憤怒才是.
如果大家在未查證清楚前就隨著一些居心可異的團體或個人起舞
只是將自己淪為少數人的利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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